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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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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林。

百老汇

熙熙攘攘的人流潮起潮落,百老汇的灯光经久不衰。冯清筠被人群涌向前,努力从嘈杂的叫卖声中分辨出自我,终于在百老汇前站住脚。他看到那个灯红酒绿的洋场外,一张大海报,用最夸张最绚丽的线条宣传那个自己再熟悉不过的人。她终于穿了件有些颜色的衣服,整个人都更明媚,她化着精致的妆,头上簪满金银,如此荣华,如此张扬。但还是和那些高饱和度的线条不搭,她的眉眼是素净的,怎么都化不出杨玉环似的多娇。冯清筠觉得她应该是天上的神仙,不知怎么就流落到凡间来,不觉痴了。

大抵情人眼里出西施,桂小姐是怎么看都好看的。但总感觉翡翠金银同她不搭,好像她还是适合星星点点的桂花,素白的旗袍。冯清筠盯着那张海报看了好久,好久,久到人潮确是退了三番。

他终于看出来,那沉甸甸的珠宝,原来像枷锁那样同自己的心上人不搭。

他迈步走进百老汇。这个开在自己学校附近许久却从未来过的地方,这个脂粉味重到快嗅觉失灵的地方,这个男人的笑声和着女人的歌夜夜不休的地方。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进来,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这样烟花之地不介怀。

他只想带他的桂小姐走,就这样。

他仔细想过了,虽然外头的海报上叫她黄鹂,她本名叫周林,但自己再见她还是要叫她桂小姐的。好像这已经是他对她独一无二的昵称,叫名字太疏离,叫别称又似乎不太尊重。他还是要叫她桂小姐的,他要告诉她他来带她走了,苦日子就要结束了。他要带她上学堂去,和其他女学生一起坐在学堂里,学写字,写诗,看风花雪月。

他穿过流着油汗的粗俗阔人,穿过甜腻腻的劣质香水味,穿过一杯杯久久举起的酒,见了一把把蕾丝扇,本能性朝舞台挤去,还没到就被一只手抓住了肩。

回头,原来是常常逃课来逛百老汇的同窗李醇。他同其他人一样是流着油汗的,沾着令人作呕的庸俗脂粉,不知因为什么将自己画得油头粉面。他倒好像不在乎脸上这些东西,自顾自笑起来:“哟,没想到还能在这遇见你。怎么还穿着一身长袍,落了老套了!”

李醇一面和他说话,一手搂着一个稍矮一些的姑娘。那姑娘穿了一身正红的旗袍,艳丽丽的,手里拿着把粉色蕾丝扇,头戴绢花,全是最明艳的颜色,同她的红唇一样,像桌上无人有心欣赏的红玫瑰。

“对了,来找相好的吧,找谁?”李醇端了一杯酒,不为敬自己,只递给那姑娘。那姑娘用扇子挡了挡,没说话。

“我来找桂……不是,我来找周林,就是你们说的……黄鹂。”冯清筠觉得很不自在,他叫不惯周林的名字,更叫不习惯她的别号。

“黄鹂?”李醇把酒往桌上一放,“你?黄鹂可是一般人碰不着的,一夜都是天价。整个上海能碰得着她的也就那么几家,你竟然认识她?”

冯清筠没说话。他听说李醇早疯了的,现在看来这个说法不大准确,至少现在同他聊天时还像个正常人。

“也算你来得巧,不算白来。今夜黄鹂有场歌会的,所有人都能看,至少能见一面不是?”见姑娘没喝酒,李醇就自己喝起来,搂着姑娘腰的手还是没放下。

冯清筠的神色很严肃,和灯红酒绿的氛围全然不同:“我不是来见她的,我是来带她走的。”

“带她走?得了吧。你家砸锅卖铁供你读了这个学堂,就指望你考个什么官回来光宗耀祖,哪有闲钱去赎个歌女。再说她这样高的身价,一般人还真赎不起,整个上海有这等财力的怕也只有秦家。况且,你有这心,人家也未必愿意。”李醇的手从姑娘的腰慢慢向下摸去,从旗袍开衩的侧面伸进去,摩挲着红衣姑娘细腻的皮肤,一寸又一寸。

冯清筠看在眼里,只觉恶心。

“也就是我们李家世世代代与你们冯家为邻,我点你两句。这姑娘,莺子,跟我好两年了,我要赎她她还不愿呢,跟着我才几个钱,嫁为人妇后就老得快了。先前做这个的,又讨不到什么正妻名分,平白还得受人排挤。趁现在年轻,赶紧多干两年,也算给自己挣个棺材本了。你可别嫌这钱脏啊,到底是自己挣的,不偷不抢,干净得很呢。”

李家确是世世代代与冯家为邻的。先前要算冯家显赫,祖上出了几个大官,都是举人,也算得一个书香门第。后来清倒了,落魄了,也无官可考,砸锅卖铁供了个冯清筠进学堂,不爱四书五经,净读些现人的诗集之类的杂书,冯老真真恨铁不成钢。反倒李家,先前就没那个读书天分,后来祖上跟着船队下海去了,做得点生意,这几年就发达了,光景比冯家好不少的。

李醇自然也读不得什么书,肚子里没一点墨水,却十分懂人情世故。也不因冯家穷就与冯清筠交恶,路上遇着也笑眯眯打个招呼。两个人交流虽不多,然而也能讲几句的,比如现在。

“这种生活,难道不苦么?”

“苦?当然是苦的,可是这每个姑娘都有来历,若不是走投无路又怎么会到这里。苦也苦到习惯了,熬过最苦那几年,现在好不容易好过点,哪会被男人这三两句骗过去嫁为人妇。你冯清筠还是那种嘴笨的,人家不知比你多说了多少情话,黄鹂不还在这吗?”李醇抬起头,用下巴指指舞台。

冯清筠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周林已经上台了。仍旧是她爱的素色旗袍,用金线做了暗纹的;发间簪的是金制小亭,垂下三寸的流苏,一步一摇。不用蕾丝扇,她手执一柄纸扇,不知是谁题的字,也看不清写的什么,但就觉得字字都有风骨在。真丝手套裹了半掌,她轻轻扶着麦架,还未开口,便赢来排山倒海般的喝彩和掌声。

《成缺川昀逝》第37章(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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