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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啊,只要开始纠结和思考,就开始摸这摸那。
她记得他抠过的书桌、卷得乱七八糟的龙祭票券,以及手指头跟着木桌上的螺纹,一圈一圈地比划。
那时她嫌他烦,觉得他既爱说话又爱多动,简直可怕极了。
“嗯?”元之荞抬眉,带着一点打趣,“钟先生忘了自己名字吗?”
“我……”钟以墨艰难地开口,终是妥协般地叹了口气,“以墨,我叫钟以墨,”忐忑逐渐从他语腔中退去,可目光却逃离了元之荞的眼,他的声音变得有些慢,西裤被他捏出了一个褶,“钟表的钟,以后的以,墨水的墨。”
“以墨?”元之荞绽开一个明媚的笑容,她眼眸弯弯,喜悦皆出自真心,且毫不掩饰,“很好听。”
在这个世界,你和我一样,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也有了对抗剧情的力量。
钟以墨眼睫颤动,听到这个反应,他有些不可思议地移过脸,怔忡地看着元之荞:“真的吗?”
元之荞点头:“嗯,”她笑得更灿烂了,“这个名字很适合你。”
钟以墨的心脏快速跳动,日光渐沉,落到他与她的身上,他忽然觉得这片夕阳,好似一片闪耀的烟花。
他看着她,也跟着笑了起来。
元善看不过去了,他蛮横地插到二人之间,挡住了钟以墨的视线,“之荞,很晚了,我们该回去了。”
听到元善的话,元之荞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事情没问完,她抻直脖颈,眼神越过父亲,看向父亲肩后的钟以墨,快速说道:“钟先生的钟不会出自钟公馆吧?我听说钟公馆的前主人,就有一个混血的儿子。”
“是,”钟以墨的笑容淡了下来,“我就是钟公馆前任主人,钟庆国的儿子,钟以墨。”
元善顿住,原本警惕的神色也瞬间缓和下来,他转身看向钟以墨,眼中有些惊讶:“你是小墨?”钟公馆的事,元善搬来蒲城没多久就听说了,当时他还十分唏嘘,感叹自己与钟大善人约好在陵城相聚,没想到向天江上一别,竟然就成了永别。
约定再也无法实现,此后时光,便只剩下漫长的怀念。
“小墨,我是元叔叔,”元善上前一步,仔细端详钟以墨,像是要比对小时候的他和现在的他,试图找到熟悉的点拉近两人距离,“你小时候住在陵城,经常来找我家知茂玩呢。”
钟以墨快速瞟过元之荞,随后才看向元善,他嘴角些许尴尬,其实自己是去找元之荞,和元知茂玩是其次来着。不过这话钟以墨没有说明,他换上歉意:“抱歉,我十二岁前的事情都记不清了,就算有也记得很模糊,所以……”
元善听到,顿时语调怜惜:“这样啊……”
骤然失怙,还是在小叔的迫害下双亲离世,这样的打击对一个孩子来说的确无法承受,失忆正是大脑的一种保护措施。元善轻轻拍了拍钟以墨的肩膀:“小墨不记得也好,毕竟人活在将来,”元善带着笑容,邀请道,“去元叔叔家吃饭吧,虽然你可能不记得了,但当年你救了之荞,我还没当面谢过你呢。”
“不了,元叔叔,”钟以墨跟着元善的说法改变称呼,“家中还有爷奶,方便的话,下次再让我去您家吃饭吧。”
“欸,那好,”元善有些高兴,也有些他相遇旧知的释怀,“小墨空了就去我的医馆,带你去家里吃饭。”
钟以墨看向元之荞:“好,届时我一定拜访。”
他叫了一辆黄包车,元之荞和元善目送钟以墨上车离开,元之荞心中默默,原来他真的忘了。
她有些遗憾。
遗憾他忘了自己,他可是她在这个世界第一个朋友呢,竟然就这样忘了。
她觉得庆幸。
庆幸他忘了那些,那些让人痛苦的、无助的、孤单的,也庆幸他忘了女主。“钟墨”这个角色可从未忘记过唐曦,无论是寄人篱下,还是知晓唐曦与张修正在一起时,“钟墨”从未忘记唐曦。
如今一个男配忘了女主,简直是《绯恋》的重大失误。
元之荞抚上心口的萤光位置,好多年没看到剧情出来作妖了,说不定就是钟以墨的遗忘和改名造成了主线偏离,重创了剧情,故而让剧情再度消失。这样看来,剧情对钟以墨的控制估计将大幅度削减,他不会像原书那样,落得一个凄惨结局。
“对了爸爸,”元之荞问向元善,“钟以墨是来我们家的医馆看病了吗?”
“是啊,他来的时候,我还没认出他是小墨。”其实元善连钟以墨原本叫什么都忘了,他印象最深的,一直只有钟庆国。
“那他……”元之荞想了想,还是没把隐疾二字说出口,“病得严重吗?”
“不严重,”元善果断回复,失眠几天睡不着而已,就不是什么大病,“调理一下就行,但看他的状态,若一直忧思焦虑,吃药也是治标不治本。”
元之荞若有所思,隐疾嘛,这种事,哪是寻常人就轻易看开的。难怪钟以墨不去仁爱医馆,那边人太多了,被人看到伤自尊,所以才选中即将下班的元氏医馆。病人都走光,馆里也只有爸爸一人,这样既保证了隐私又照顾了面子。
她走近一点,靠近元善:“爸爸,你可是好大夫,你能治好他吗?”
医术和医德得到女儿的肯定,元善忍不住翘起嘴角:“当然,这只是小毛病。”
元之荞放下心来,能治好就好,不然一直自卑,怕是会变成《绯恋》里那样,总是有话不说,到处藏着掖着。
《让她降落讲什么》第233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