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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在小女孩界最爱扮的,至今热度未褪的Elsa公主。
周江岳本来的脸长得极为精致好看,他跟时翼一样都是皮肤白得像是新雪那样的,五官也长得极好,个子相仿,平时看起来清冷,有种生人勿近的意味,此时打扮成Elsa,穿上水蓝色礼服,罩上深紫色披风,以及戴着银色长发,看上去极为尊贵美艳。
他在社团的时候,因为太高冷,一开始跟时翼可是一点都不熟。真正会熟起来,是因为他原来就是十翼的铁粉,而他在同人场的时候,扮了十翼书中的女角,遇到了时翼。
他生性有些害羞,不想要跟认识的人相认,立刻落跑。
时翼那天是去场外瞎逛的,他怕自己被挤坏,没打算进场。看到他书中的女角,他整个激动起来,跟被抓包的周江岳在场外你追我跑起来。
时翼平日当然没可能跑赢周江岳,可是坏就坏在周江岳那天穿的是高跟鞋,一时之间二人竟然跑了个伯仲之间,前者觉得自己再跑下去,心脏病说不定要复发了,只能说道:「我就是十翼,那个作者十翼。」
那之后两个人才熟稔起来,周江岳也才会常常叫时翼「翼翼大神」——在他眼里,时翼永远都是他最喜欢的大神作者。
他笑着坐进Maybach里,将外套交给时翼,「没有外面的服装设计师做得好。」
时翼接过外套,「你已经太厉害了,不要再抢人饭碗了。」
司机平稳地行驶在马路上,周江岳开口说道:「对了,翼翼,我今天去金玉文化再逛了一下。」
他心思比较重,害怕时翼再受什么伤害,从听到翼翼说李徽娟这个人后,就去把李徽娟查了个彻头彻尾,还想办法骇进金玉文化里,三不五时去逛逛。
「他们最近要出一本恶心的新书,是李徽娟的书,我刚刚才弄到档,来不及看文了,大纲你看看。」
李徽娟这篇文写的是时下流行的穿书梗——女主穿进某本耽美文里。
原书受本来就是个双面人,在男主面前一副病弱貌,实际上心机甚深,因为受的父母小时候救过男主的家人,与男主订婚,知道原身暗恋男主,想方设法欺凌原身。
原身软弱可欺,但女主可不是这种人,她精明干练,不让自己处于挨打的状态,随时反击,男主慢慢地受她吸引,跟她愈走愈近。
受不能接受,所以在男主面前哭闹得厉害,男主心软了,毕竟受家人对他有恩,但是女主暗地搜集许多受的恶行,一鼓作气地揭发了受。
那算是打脸的精彩时刻,受在男主面前表现得软弱,事实上却是暗暗卷走男主的钱,吃喝嫖赌样样来,对男主不屑一顾,称男主就是他的摇钱树。
攻总算发现受只是爱他的钱和权势,只有与他身分相配的豪门女主才是真正爱他的人,最后放弃婚约,转为跟女主在一起了。
时翼看着这个大纲想了一想,「我好像应该生气,但我只觉得有点眼熟耶。」
周江岳纳闷道:「眼熟?」
「我好像看过这个委托。」时翼心想,这应该就是马甲捂得很紧的好处。
因为他以往满少跟人往来,直到高中才真正开始社交,实际性格有点内向,所以他过去没有考虑过签售会,也拒绝所有需要露脸的采访或活动。
导致没有人知道十翼到底长什么样子。
《老攻总想我蹭他热度》第48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