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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身体泡在水中,清水立刻变得浑浊起来,我使劲搓着身上的汗泥,似乎想要搓掉自尊心上那些污点一般,这一切都是为了爱啊,当它来时,我变得这样不理智,这样执着,这样的,不堪一击。步出浴桶,又让小二换了水,银子给得足,他自然不敢怠慢,你看,人都是这样势力,势力也有势力的好处,至少你懂得该拿些什么东西来交换。第二桶水总算让我觉得舒畅了些,长长的吐口气,因为是夏夜,泡在水里是最舒服的,将泡得有些发白的手从水里伸出来,已经起了皱皱的皮,上面有许多红痕与划伤,我是不敢照镜子的,猜也能猜到我现在憔悴的不像样子,掂量着鸿福给我的银子,能够足够我去委远,只是不知道,这一路上,又得受多少这样那样的煎熬。
整装出门,总算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昨夜睡得极其安稳,还做了梦,虽然不记得梦境,也十分满足。我已经很久没有安安心心的睡一觉了。吃了早餐,去街上雇马车,一切竟是十分顺利,想来我也是转运了。从这里到委远走得快的话也要十来天。我坐在马车上看这座来来往往的城。它又离我远去,在这里遇见倾子生确实是始料不及的事情。好在他看起来还不错,日子滋润,又有红颜相伴,他比我幸运,这样最好。
因为是独自乘坐马车,我自然不愿去外面让日头晒着同车夫聊天。只能一个在车里想心事。脸上的面具是新制的。每晚睡前我也会取下来,我不想再让自己邋遢下去。我现在离二叔越来越近,我不愿见他的时候与见倾子生的时候相同。对于心爱的人,自然要给他一个完美的形象。心里明明想着些高兴的事,眼泪却渐渐的溢了出来,自从那日见过倾子生,我就变得特别脆弱,好像心里那个努力维持的天平终于被一根稻草压得倾塔了下来。不安的情绪紧紧的禁锢着我的心脏,让它的跳动频率都显得奇怪。你看,我这样全心全意的去爱了一个人,却不知道,未来,等着我的到底是什么。
马车急急的停下来,我听那车夫在大声呵斥,掀帘子探头看,有人躺在前面的道路上,旁边还有一个低着头的少年。我走下马车去,躺着的是位妇女,但此时已成为一具尸体了。旁边少年衣裳褴褛,不由让我想起当日的自己。摸出些碎银子给他,多的我也没有,放在他手上心。他的手上都是汗,滑溜溜的,紧紧握住我给的钱,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眼中即没有泪光,也没有软弱。他问:“你需要我为你做什么?”车夫拉我上马车,嘴里念叨,这两年战乱,死的人多了去了,让我少管闲事。我还在回味少年刚才的言行,只是呆呆的站着。世界有时候真是残忍,有时候你对别人好,他总以为你有目的,需要他的回报,难道就不能只是单纯的享受付出吗?就像倾子生那样,如果我当时能真正敞开心扉接受他的宠溺,也许今日又是另一番光景。只是,我始终不后悔。
少年坐在我旁边,一直紧咬着唇,只是眼睛泄露出他的疲惫。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摇摇头,不知为何不愿说明。我叹口气道:“既然你决定跟着我,不管你有些什么惨痛的过去,那都是已经无法挽回的事了。我们之间总得有个称呼不是?”他抬头看了我一眼,仍然不语。我又说:“不要以为只有你才不幸,这个世界上的苦难,很多人经历得都比你多。”说完,再不理他,靠着马车壁睡午觉。良久,听到有个模糊的声音说:“我叫牟之觅。”
我让之觅唤我姐姐,一开始他不愿意,只是敷衍的混合着喂字叫我。到后来慢慢熟了,才不情不愿的出声喊我。那日将他带入一间客栈,梳洗打扮以后,他终于显露出些人才来,模样也好看许多,虽然比不上二叔和倾子生,好歹也算养眼。让我的旅途多了调剂。
牟之觅是个和年龄极其不相称的人,既严肃又死板,心眼也敏感,好在我神经大条,就让他小心一些,旅途也安全一点。离委远越来越近,我的心情也越来越好。偶尔会趴在马车的窗口上哼上两句歌。兴致高时连牟之觅也会松开眉头随我一起乐呵。我一直没想好怎么安置他,当时只是一时的好心。如今既然让他叫我姐姐,就干脆正经的把他当作弟弟得了,反正我此生也没有真正的亲人,多个可以相互依靠的人也是好的。
因为委远已被周围的州郡包围,虽然也让百姓进出,但是双方的盘查都相当严厉,付过了马车钱,我掂量掂量身上的银子,已经不多了。站在长长的人龙后面,你看这个七月流火的天儿,我的身上却是浓浓的汗,也不知道是激动的还是害怕。不可否认我有强烈的恐惧感,呵,二叔,我真的再禁不起任何的折腾了。牟之觅扶住我有些摇晃的身体,又不好意思的扯回手,说:“姐你再坚持会儿,就要轮到我们了。”我朝他笑笑,第一次听他认真的喊我姐,你看,这样的顽石也有感情,而你定不会再将我抛弃。
作者有话要说:既然写了就把它填完吧,冷文就让它冷去吧。恩恩。
还是很感谢潜水的人民的鲜花。
重逢
兵士问了我们年龄,籍贯,目的,我木木的不开口,倒是之觅,在旁边回答得滴水不漏,还指着我说:“我姐受了些战祸,神经有些不太正常,现在就这样了。”待我们通过关口,我才一拳锤到他的脑袋上。我神经正常得不得了,好不好?!
踏入委远境内,因为天气愈加燥热,我已是大汗淋漓。急忙找间客栈,因为生意萧条,小二很是殷勤,安置在了上房。我掂量着身上的银子,让之觅为我上街购置些胭脂与衣物,这几日相处下来,也看得出他以前身家不错,品味是信得过的,而且他是男子,自然懂男子的喜好。他拿着那些银子一言不发的出去了。我将整个身体浸在水里,这几日的调养,已让皮肤好转很多,虽然还是有些黑黑的,可红肿和脱皮的地方已经没了。望着水中自己的倒影,有些好笑,我何时这样在意容貌了呢?
大热天穿上一件浅绿的衣裙会让人觉得非常凉爽,我对之觅买回来的衣服非常满意,在屏风之后换过,又问他:“你觉得我怎么样?”他皱眉看了会说:“神叨叨的。”我一巴掌拍他肩上,最近我长了不少力气,拍不死你。梳直长发,很认真,一缕缕的,在耳侧挽了个小小的髻,又让珍珠白的珠钗插上。描了眉,因为脸上的皮肤微黑,遂免了弄巧成拙的铺上厚粉,化了颜色浓郁的唇。我对着铜镜很是满意。又朝着之觅璀然一笑。他疑惑的问我:“你这是要干嘛?”我望了望已经傍晚的天色,吐出一句:“会情郎。”
我知道我无法面见为高权重的玉倾将军,所以我站在将军府外,我说:“我要见品笔,麻烦您帮我通报一声。”那兵士见我是女子,眼神奇怪的看着我与之觅,我将身上最后一点银两给了他,他便进去了。我在这个巍峨的大门外等候,你看,我等了这么些日日夜夜,等得这晚风都要为我焦急,终于可以再次见到你。
《酒不醉人人自醉打一最佳生肖》第75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