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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侦探推理 > 我在锦衣卫所给弟弟 > 第四十七章 怡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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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换了寻常蠢货,一定会回答罗龙文:知道知道,今晚这些事儿你们想透给陆都督,这才故意留下我这个耳目。

林十三却装起了糊涂:“啊,恩公,我这人愚钝的很。就是一头听使唤拉磨的蠢驴。实在不知其中缘由。”

罗龙文竖起了大拇指:“混官场有一个诀窍。这个诀窍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叫看破不说破。另一种说法叫装糊涂。”

“别看你年仅二十,却深谙此道。我的小师父,你前途无量啊。”

“你若不是锦衣卫的人。我真想把你召入麾下。假以时日,你必成大器。”

林十三拱手:“恩公过誉了。我是个笨人,只管办好诸位上官交代下来的差事。”

罗龙文拿起茶盅:“浙江那个巡按御史的事,你要尽心去办。要人我给你人。要银子我给你银子。”

“天晚了,你赶紧回府歇了吧。呵,我听说我师娘名叫碧云,芳龄十八,正是十八路弹腿横着练的年纪。长夜漫漫,她没你可不行啊。”

看上去老罗在跟林十三开荤腔。

实际上他在威胁林十三,言外之意:不听我的话,小心家里人跟着遭殃。

且说林家的四合院里。

王小串想爷爷王老串想得睡不着。碧云干脆把她抱上了胡桃木床。

王小串天真的问:“娘,太公什么时候能回来吖。”

她是林十三给儿子找的童养媳。早就改口称碧云为“娘”,喊林十三“爹”。

只要有好吃的,让她喊林十三老祖宗都不成问题。

碧云敷衍她道:“再有个一年半载就回来了。”

王小串小脸一垮,小珍珠“吧嗒吧嗒”掉了出来:“怎么去那么久啊。”

碧云是个善良的女人。最见不得孩子掉眼泪。她只能编了个谎:“你太公去了好远好远的地方给你捉神仙猪。”

王小串问:“娘,什么是神仙猪啊?”

碧云刮了刮王小串的鼻子:“神仙猪是神仙养的。割它一块肉,它立马就能长出来。”

“谁要是捉住它,这辈子天天都能吃肉。”

王小串听了这话,眼泪戛然而止,破涕为笑:“啊?天天都能吃肉,那不跟活神仙一样嘛?”

碧云将王小串搂紧了些:“所以才叫神仙猪啊。快睡吧。”

王小串终于闭上眼,不多时便吐起了小泡泡,打起了小呼噜。

碧云从胡桃木床上起身,披上衣服坐到椅子上等待着夫君归来。已是子夜,她有些担心。

这两个月来,梳妆台边钱匣子里的银子越来越多。石榴树下又埋了两回金子。

这不仅没让她感到高兴,反而让她不安。她深信一个道理:小富是安,大富是祸。

狗瘠薄胡同南边,十里香食肆。

林十三像往常一样,跟刘守有禀报着从赏虫会探知的情报。

刘守有依旧边嚼着萝卜丸子,边将林十三所言记在“通云簿”上。

林十三禀报严党内定了浙江布政使、按察使、杭州知府时,刘守有并不感到惊奇。

严党将朝廷官位当成自家萝卜白菜,私相授受,这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但当刘守有听到徐阶家田产十七万亩时,立马放下了手中的狼毫笔:“林十三,你是不是听错了。是十七万亩还是一万七千亩?”

刘守有久任南司飞鱼,也算见过大世面的人。但他还是对这个数字感到不可置信。

《我在锦衣卫所给弟弟》第四十七章 怡红楼(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