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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朝他不屑一觑,哼了一声:“你还真别不信。彼时,女魔头威风八面,打便天上地下无敌手,仙家只好群起而攻之,终于将她逮着了。这死人人人都晓得,灭神峦血芳菲仗着修为通天横行霸道,在千寰万宇中为所欲为,可谓肆无忌惮。于是乎,人人都对这个大名咬牙切齿,只恨苍天不长眼,未能降大任将这个名儿的主人给劈了。仙家神祇中,无论是高手还是新手,但凡提及血芳菲三字,无不深恶痛绝,背后不知赐予了多少恶毒之词。小女子不才,姓血名恶字芳菲,这个名儿的主人便是区区在下了。大家都以为我活的猖狂,已臻无法无天的至高境界,其实对于大家给的这个谬赞,我委实愧不敢当,因活得年岁虽久,旁人见过的我都见过了,旁人没见过的我也见过了,平素也确实天不怕地不怕,但却深知自己的缺陷,有一样东西,我是十分害怕的,唯恐避之不及。确切而言,其实也不光仅我一人害怕,应当说只要是个人都会害怕。那就是……怕死。后来很多年,我努力研究,发觉自己之所以那么怕死,其实是因对未知的恐惧,因没体验过、不晓得陨命时是何情状。可是,当真正死过一回有了经验之后,我便发现,死之一字,人人都要走到这一步,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何惧之有?真正令人毛骨悚然的,不是死,而是……连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譬如倒霉催的我!死之前,我分明在自己家中生龙活虎的闭关来着,然而闭着闭着便睡着了,等再醒过来时,居然就此一命呜呼……一命呜呼倒也罢了,人生自古谁无死?可悲哀的是,居然死得那么莫名其妙,真是再死得冰冷彻底也绝不甘心!我血芳菲活着的时候过得春风得意,十万八千里外的流浪狗听到我的名头都要吓得连骨头都不敢啃,要死也需死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叫天上地下所以洞天福地的仙家们都来鞭尸策骨,那才能显现出我的本事,那才痛快。这样悄无声息就此归天,实在是生平的奇耻大辱!更令人蒙羞的是,精明理智如我,居然是被人害死的!这是猜测。以我体格之结实、身子之壮硕,自不可能中风中邪中风寒,必然是有人趁我闭关、毫无防备时忽施诡计偷袭。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我防不胜防,所以那凶手才侥幸得手,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牵肠什么什么》第2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