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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小攻伸手制止他继续“特”下去:“再懂事再聪明它也是个狗,再干净也得我们给它洗澡给它喂饭给它倒排泄物,得我们伺候它。”
徐小受立刻举手表态:“我伺候我伺候,绝对不用你。”郎小攻抚额,心想:拉倒吧,你都是我伺候的。
徐小受拉住郎小攻的衣服,眼巴巴的:“媳妇你答应了吧,真的就几天。”郎小攻看一眼他可怜兮兮的样,算是明白了,一定是上次他们同事聚会时,这小子喝多后又胡吹了。唉,怎么就这么不让人省心呢。可男人在外面,面子最重要,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醉话也得算。自己这边得给争脸啊,谁让咱是“媳妇”呢。
郎小攻只好松口:“这是你说的,到时候别指望我插手。”
徐小受乐得眉开眼笑:“当然当然,我向毛主席保证,绝对不用媳妇你。”
郎小攻觉得有些事情需要先强调:“不许让它啃咱们的家具沙发,不许让它吃饭上咱们的餐桌,最重要的是,不许让它上咱们的床。”
“怎么可能。”徐小受一撇脸,“你让他上我也不能同意啊,咱仨都在上面,床塌了怎么办。”
郎小攻忽然有种极为不好的预感,“那狗什么品种啊这么沉?”
“嘿嘿,藏,藏獒。”
郎小攻彻底无语了。
第二天一早周扬就把狗牵来了。郎小攻躲在卧室里没出来,只听徐小受去开门,然后是周扬的大嗓门:“春风,这是我家王子。王子,这是你新监护人,乖乖听话啊。”接着介绍一顿注意事项,语速极快,末了加一句:“我着急赶飞机,就这样,再见再见。”
“砰”门关上了,刚安静了半分钟,就听到徐小受近乎哭腔的呼唤:“媳妇——”郎小攻吓了一跳,还以为他被狗咬了,慌忙跑出去,只见一个黑黢黢的大玩意蹲坐在门口,徐小受离它一米远,苦着脸看向郎小攻:“我后悔了行不?”
真是藏獒,蹲在那里都有半人高,脑袋有篮球那么大,浑身长黑毛,露出一双小绿豆眼,很审慎地望着他俩。
徐小受吞了口吐沫,问:“媳妇,咋,咋办?”
说实话郎小攻心里也打鼓,但这种关键时刻不往上冲,那可真成“媳妇”了。他先沉住气,分析了一下眼前形势,低声问:“刚才周扬说,它爱吃什么?”
“啊,对对对。”徐小受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从周扬给的大袋子里稀里哗啦翻出一袋东西,“它爱吃这个。”
郎小攻瞥一眼,靠,居然是薯条,口袋上醒目的三个英文字母“KFC”。郎小攻接过来,往前凑了凑,扔到藏獒前爪边。藏獒低头看看那袋食物,抬头看了看他们俩。徐小受用最最真诚友善的笑容和它打了个招呼:“嗨——”藏獒没理会他的谄媚,很严肃地又低下头闻闻,这才吃了起来。
郎小攻长出口气,慢慢往前走。徐小受急了,叫道:“哎,你干什……”藏獒猛地抬起头,硬让徐小受把那个“么”字憋了回去。郎小攻摆摆手,叫他稍安勿躁。藏獒见并无异样,又低头继续吃。
郎小攻一点一点凑过去,见藏獒没有太大的反应,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那身黑色长毛。藏獒一回头,紧紧盯住郎小攻。郎小攻伸着手臂都没敢动,生怕藏獒误以为自己有恶意,这血盆大口真咬下来,自己这条手臂算是残废了。
似乎薯条比郎小攻更吸引狗,藏獒也就看他一眼,转过头继续吃。这无疑鼓励了郎小攻,他摸摸藏獒的后背,又摸摸藏獒的尾巴,甚至还摸摸藏獒的头,这回藏獒一点反应都没有。徐小受一拍大腿,咧嘴笑:“媳妇,你真厉害。”
原来这狗果然如周扬所说,很是听话乖巧。一个下午两人就和这狗混熟了,等到第二天晚上,徐小受甚至敢骑到“王子”背上玩,一只手拿梨往自己嘴里塞,一只手抓住王子的长毛,骑着嘴里还“得驾得驾”地喊,郎小攻老无奈了:“我说你能长大点不?”
“你懂什么,这叫童心未泯青春永驻,切——”徐小受不屑地一拧脖子,随手把半个梨放茶几上,转身去取卤鸡爪当宵夜。郎小攻看电视,低头见那半个梨挺诱人,拿起来吃一口,被回来的徐小受看个正着,立刻大叫:“你怎么吃那个梨呀!”
在某些地方徐小受特别迷信,明显带有乡土气息。比如两人不能吃一个梨,分梨正是分离的谐音。郎小攻知道他的忌讳,吃的时候给忘了,没多想,被他一声吼吓得一块梨卡在嗓子眼里,差点没呛死,憋了半天还是咽肚了。
徐小受一把抢过被咬掉一口的半个梨,神经质地嘟囔:“咋办哪咋办哪。”
郎小攻好不容易喘上气来,这时候只能安慰:“别那么迷信,一个梨没事。”
“你懂什么?”徐小受一瞪眼睛,“不行,一定得让第三人也咬一口。”
郎小攻乐了:“那你去隔壁,找赵大妈咬一口,要不小翠也行。”
徐小受根本不理他,一圈一圈在厅里晃,忽然眼睛一直。郎小攻顺着他眼神看过去,王子正傻愣愣地看电视呢。郎小攻当时就乐不出来了:“靠,不是吧,按规矩不是得第三人吗?”
“狗也一样。”徐小受对他的意见不予理睬,“不都是生物嘛。”将梨递给王子,“喏,吃。”
王子舔吧舔吧,还真给吃了。
郎小攻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半天憋出一句:“你太有才了。”
第三天郎小攻照常上班,徐小受照常休寒假。他在家里待着没事干,看见同样也无所事事的王子,忽然想去遛狗。徐小受绝对是“想一出是一出”的人,想到遛狗就必须得遛狗,溜猫都不行。当下把周扬给他的狗链找出来,拴在王子脖子上,拿钥匙走人。
一人一狗走在小区里,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因为这狗太大了,无论路过的、抱孩子出来玩的、园区里遛弯的,都得看两眼,然后绕道走。
徐小受有丝小得意,瞧瞧,咱的狗多威风,养狗还得养大狗,看着就敦实、威武。这人吧,都挺奇怪,以前遇见的遛狗的多了,从来不上心。一旦自己也遛狗,不由自主就注意别人带着的宠物。怀里抱着的,脚边跟着的,还有兜里揣着的,是挺有趣,不过暗自比较,都没自己牵着的王子好。
几个遛狗的过来搭讪:“你这狗不错啊,什么品种?”“我看像藏獒。”“藏獒,真的呀,是纯种的不?太酷了。”“养几年了?”
徐小受只是很深奥地微笑,时不时说一句:“还行,也没什么。”其实心里暗爽得要死。
一个遛狗的也上来凑热闹,他身后跟着个纯白毛的小哈巴,就是那种毛很长,站起来还没有腿高的最普通的小哈巴,脑袋上还揪起一撮毛,绑个小红头绳。这狗也不知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看见王子“汪汪汪”地狂叫。
小哈巴的主人连忙踢自己家狗一脚:“别叫别叫,小心咬你!”小哈巴不为所动,依旧叫得欢实,甚至一边叫一边往王子身边蹭。它主人着急了,上前想把自己家狗抱起来。笑话,那可是藏獒,藏獒懂吗?狗不懂人还不懂啊,一口下去自己家宝贝骨头渣都不剩。
《徐福记和雀巢是什么关系》第19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