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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都市言情 > 民政局闪婚的宠文 >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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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摇头,带着哭腔说:“是麻麻,是麻麻……”

她眼里盛着泪花,很委屈地撅着嘴巴,“麻麻不要窝……呜呜,麻麻不要窝……”

欢欢哭个不停,江禾舒没办法,只好不再纠结这个问题,轻声哄她。

……

在初雪家吃过早饭,江禾舒开车把初雪送到公司,然后带着欢欢去医院。

欢欢发烧很严重,医生说要连续输三天液。

到了医院,江禾舒问:“医生,她好像没了之前的记忆。”

两岁的孩子,就算不记得父母的名字,但至少能记住家人、知道自己叫什么。

可欢欢不同,非但乱认妈妈,还一问三不知。

医生检查了一遍,得出的结论是高烧的原因。

医生说:“没了记忆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因为高烧而烧坏脑袋,或者烧成白血病的例子比比皆是。甚至还有的孩子都没抢救回来……”

这话让江禾舒感到庆幸,但看着怀里脸色还有些发白的欢欢,又生出丝丝心疼。

也不知道她父母到底怎么回事,让她小小年纪要受这些罪。

输完液,江禾舒带欢欢去商场。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欢欢的家人,家里没有小孩的用品和衣服,需要先买一些。

路上难得堵了车,江禾舒看了眼前面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车辆,眉头微蹙。

之前这条路从来没有堵过车,今天怎么……

想了想,江禾舒下车问一个站在路边抽烟的大哥。

“大哥,你知道前面了发生什么事情吗?怎么这么堵?”

大哥吐出一个烟圈,“问我你算是问对人了。”

“A市一个大佬家的孩子走丢了,他们查出小孩被带到了咱市里,警察正帮人家排查过往车辆呢。”

说着,大哥忍不住感叹一声,“有钱人就是爽啊!都能动用警力。”

江禾舒对后面这句话不感兴趣,她满心都是‘孩子走丢了’这五个字。

她回头看向自己车的后排。

这个大哥口中走丢孩子的A市大佬,难道是小女孩的家人?

第5章插足她婚姻的小三

江禾舒继续问:“你知道他家走丢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吗?那个小孩几岁?”

大哥毫不犹豫就说:“男孩,四五岁了。”

听到这话,江禾舒不禁失望。

她看着前面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车辆,跟大哥道谢后,准备上车离开。

这时,旁边的车窗降下来,是个四五十岁的大妈。

大妈说:“别听他瞎说,走丢的是个女孩。”

江禾舒心中重燃希望,正准备继续打听,身后那个大哥不爽道:“你说谁瞎说?”

大妈说:“我女婿的妹妹的小姑子在警局上班,她说走丢的是个六七岁的女孩。”

大哥很不服,“我老婆的舅妈的娘家妹妹的老公是警局大队长,他说的还能有假?”

他们争论起来,江禾舒叹了口气。

看来他们的消息都不是特别准确。

《民政局闪婚的宠文》第6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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