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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眨眨眼睛,显得很无辜,"是的,这确实怪我,不过你要原谅我,小新。只要能和我哥作对的事我都愿意去做,当然不包括公事,这是习惯。"
"这是变态。"我气得瞪他一眼,敢情他是拿我当枪使,我一个大好青年就这样成了富家公子手中的武器,亏我还不自知,挺高兴地让人利用了。话说林泽秀年纪和我一样大,没想到这么孩子气,而且他还那么恶趣味,以和自己的哥哥作对为乐。
他为什么这样?心理年龄几岁?果然富人家的孩子精神健康都成问题。
"停车,我要下去,再不停,我就跳车了,然后和警察说你性骚扰我!"我突然大发脾气。
"别生气啊,小新,我不是耍你,而是你真的能气到我哥。"他把车停在路边,握着我的手,"其实他并不是个易怒的人,性格冷静坚毅,处事果断,如果你见识到他在生意场上的手腕就知道了。可不知是为什么,你总能气得他暴跳如雷、失去理智,这实在太难得、太有趣了。"
我和林泽丰斗得像乌眼鸡似的,他还说有趣?!怪不得人家说漂亮的男人没良心!
"这就是传说中说的犯相,笨蛋!"他直率得让我气不得、恨不得,但这些日子来心里的那点点成就感瞬间幻灭了。原来,林泽秀不是对我有好感,而是我能气到他哥哥,所以他才接近我。
"是啊,是啊,第一天见面时,我就发觉了,所以我不能错过恶整他的机会。小新,或者开始我是借用了你的能力,我真心道歉。但是,我刚才看到你在大太阳底下,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小新,我发现我真的想和你做朋友,否则,我何必告诉你这些来,让你讨厌我。"
"什么意思?"我戒备地望着他。
他眼神闪闪,很真诚,似乎有些期待,"其实我不习惯和别人很亲近,可是现在我想接近你,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你考虑一下,我先下车买点东西。"他说完不等我回答,就跑到路边的一家小超市去了,留我一个人在车上。
我可以立即离开,但我没有,反而很冷静地想了一下他的话和我最近的行为。
他说的话像是重逢恋人间说的,我弄不清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是假的,为什么他的眼神能如此清澈,虽然还有点好玩的神色掺杂在里面。可如果是真的,这太不可思议了。
不错,我放弃了自己自由的生活进CES,就是因为在一张碟中看到他,一见钟情,当时我考虑的不是名誉金钱什么的,只是冲动,因为看到他就动了心,有爱情的感觉。这是不理智的行为,有点脑子的人就不会这么做,可我就是做了,只是不想一生中都循规蹈矩,想疯狂,哪怕一次。
而王子为什么爱上灰姑娘?他是瞎的还是有毛病?放着条件好的女人不甩,死乞白赖爱上平凡女,还寻死觅活,非她不可?肯定不是这样,一定是有原因的。或者因为她穿上水晶鞋后无敌的美貌与纯真,或者是因为她的出现足以让王子挑战世俗,有刺激感。
我占了哪一样?似乎一样也没有。我只有兔妈的小杂狗理论,虽然品种与外貌不佳,但因为接近而产生感情,彼此了解,之后永不分离。
说抽象一点儿是缘分,说白一点儿就是融入对方的心灵,然后相爱。
那么林泽秀说现在要尝试和我做朋友,也许,我应该答应他,因为这样才能相互了解,而至少,在他利用我这件事上,他说了真话。
"想好了吗?"他拿着几瓶冰镇饮料和水,还有一小包药棉,坐进了车里。
"你以后还会用我对付你哥吗?"我问。
"有机会就会。"他想也不想,实话实说,"不过不是利用你,是我们两个同党。在这件事上,我绝对不会瞒你任何事。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就是这话。"
"如果我没有对付你哥的本事,你还会和我做朋友吗?"
"不会,因为那样的话我们不会有之前的交集,我也不会喜欢上你的个性。"他直率得让人窝火,但随后解释的话却让人舒服,"不过,你现在就算失去了对付我哥的能力,我也一样和你做朋友。"
"那好。"我点了点头,"我今后躲着林泽丰走,再不和他有瓜葛,也就是说,我不会对付他了,这样呢?"
他一笑,拍拍我的头,"我们照样重新开始。"
我接受了他的建议,而事实上我无法拒绝。因为他先是递了一瓶冰镇饮料给我,让我解渴降温,然后把我的腿抬到他的腿上,用药棉蘸水,轻轻擦洗我腿上受伤的部分。
那都是些小伤口,我自己都没在意,我也没说过渴得要命,可他表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实际上却细心地注意到了这些。我不管这是他泡妞手段高还是什么,反正我从来没受过这样的温柔对待,就连我娘对我也只有呼喝,当然我不是说她不疼爱我,但我的粗鲁是有家庭根源的。
"行啦,现在洗洗你的小花脸就OK了。"他的身子略微后倾,看了一下我的腿和脸。
我连忙把腿放下来,扯了扯裙子,在车里和他谈了半天才开始注意自己的形象。还好,身上的衣服还算整齐,就是头发因刚才在太阳底下暴晒而乱了点。
"你很喜欢动物吗?"在我用湿纸巾擦脸的工夫,林泽秀好奇地指了指那只小麻雀。
"因为它们生活在人类中,比较弱势,没人帮助。"我随意答,也正是我心中所想。
"我没看错,你是有侠气的人,对一只小鸟都这样好,少见的姑娘。"他试图碰一下小麻雀,可那小东西似乎觉得危险,拼命挣扎,吓得他缩了手,"好像动物很听你的话,有什么秘诀吗?"
我心里一哆嗦,"动物是敏感的,它们能本能地判断谁可以信赖。"
"就是说我不值得信赖?"
"你是邪恶的狐狸。"我开了句玩笑,心中却感觉不舒服。今天林氏兄弟似乎都对我和动物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怀疑,虽然他们不可能知道我有异能,但因为这是秘密,我特别不愿意被人注意。
"第一次有人这么说我是狐狸,这也是新奇的体验。"他叹了口气,脸上没有不悦,"我们去哪里吃饭?"
"不是去你家吗?"我意外地看了他一眼,虽然我不愿意和林泽丰碰面,免得我消化不良,但之前的约定就是这样啊。
"不去了,让他一边生气一边挨饿吧。"林泽秀驾车拐了个弯,把西湖嫣霞别墅区甩在后面,"他那样对你,我还给他做饭吃?休想哦。"
"看你说的,他又不是傻瓜,你不回去,他就会打电话催你,或者叫外卖,再或者干脆带着那个玉女明星到高级餐厅吃。"我失笑,终于再次深刻地领略到我娘语录的精髓,男人啊,不管多大年纪都是孩子,总要弄出些无聊的把戏来。
"对哦,你不说我还忘记了,帮我把手机关掉。"他把手机塞到我的手里,"没有消息的话,我哥是不会离开的。他这个人非常执著,我觉得他有强迫人格,因为他说要等一个人的时候,就会一直等,一直等,死也不会放弃。所以我们吃了饭,再逛逛街,我差不多十点到家,再给他带点吃的好了,这样也给你报了仇。"
《奔向还是奔向》第38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