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雨小说欢迎您!
蓝雨小说 > 都市言情 > 诡案七宗罪 > 第121章

蓝雨小说www.lanyuting.com

>

“可我在那只遇到了一只影君……”

“不是只有一只影君。要是我的推测是正确的,那里肯定还有东西,而且十分危险,否则按照唐幼明的性格不可能不发现师父的遗体。万幸,你在那里的时候没有撞见它。”他叹了一口气。

“我可以把这件事情告诉裴通明,然后直接让工程队把那里拆了。”我说。“这毕竟和你师父的过世有关系,万一唐幼明想销毁证据……”

昆麒麟摇了摇头。

“他还是很忌惮三少的,因为七院附近有屏障的事情只有余家兄弟和昆门知道,在其他人心里,那里仍然是三少的监视范围——所以他不太可能还敢派人过去。至于师父的死因……”

一片落叶飘落在他膝头。昆麒麟用手盖住了它,手指微微颤抖。

“……师父他,应该是自杀。”

第73章昆门鬼

隋末时,一位名叫昆罗衫的道人得证大道,与神兽麒麟结下盟契。麒麟与道者同生共死。昆门弟子从此独步天下,麒麟护体,不死不灭。昆罗衫司掌黑麒麟角山,而其师弟司掌白麒麟胥水。

但光影并存。当昆门鼎盛之时,司掌白麒麟的师弟走上了魔道,为祸世间多年。昆罗衫此生唯发起过一场大道场,只为肃清门户。此战后,黑白麒麟同归掌门所司,成为了仲裁人最强大的助力。

可并非每一任掌门都可以顺利驾驭双麒麟。人和人不同,有些掌门人的灵识无法承受黑白麒麟,也无法让麒麟离开己身,下场就是魂魄为麒麟所吞噬。在那段年月中,昆门历代掌门都在钻研解决之法,最后大多采用强行将白麒麟镇于观中,只留下黑麒麟附体的方式。直到昆愚儿那一代,昆门出现双仲裁同堂的盛世,方才由师兄弟俩各自执掌一头麒麟。麒铃并非是一开始就被使用的法器,虽然百年前的掌门人们就产生过关于它的构思,也做了无数实验,但真正使黑白麒麟可以寄宿于麒铃中,仍旧是从上一代掌门昆慎之开始的。麒铃这个法器,最早不过单纯是用来尝试将魂魄寄于铃音上的工具罢了。

“麒麟是无法被寻常方式杀死的。”昆麒麟说,“虽说是同生共死,但哪怕我死了,黑麒麟看似被消灭,可其实只是回到了它们的世界,等待着下一次被唤出罢了。可如果黑麒麟被杀……”他的手指被小麒麟咬住,黑色的火焰燎烧过皮肤,但没有对人造成任何伤害。“哪怕只是暂时被‘杀’,一旦它离开现世,彻底回到那个世界——那么,我就会死。”

我想起在小楼中黑麒麟缓缓灰飞烟灭的那段时候——的确,当它彻底消失的时候,原本情况稳定的昆麒麟突然“死”了。直到小麒麟出现后他才恢复,应该是昆门和麒麟之间的盟契重新启动的关系。这种神秘的联系超越了生死,已经完全不是人类能理解的范畴了。只是哪怕是那时,麒麟也没有彻底消失,白麒麟腹中的黑麒麟仍然在现世,稳住了昆麒麟的生机。

“师父在失踪前,将黑麒麟留给了我,然后只带上了白麒麟。因为常年被压抑,白麒麟较黑麒麟来得要弱小得多。根据你说的情况,在他离开前,应该强行剥离了黑麒麟的一部分,植入了白麒麟体内。”他轻轻晃了晃铜铃,唤小麒麟进入。“然后,在七院的那个废弃病院中,他必然遭遇了非常大的变故,于是果断下了判断,认定自己已经不可能逃出了,紧接着……师父他亲手杀了白麒麟,彻底的。”

寻常方法杀不死麒麟,可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掌门人亲自动手。

昆慎之亲手砍下了白麒麟的头颅,在这一刹那,他用尽所有的修为才保留住一丝神识,将白麒麟已死的身躯强行带入麒铃中,让它腹中的黑麒麟得以留存。

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依照昆麒麟的说法,昆慎之的确可以算是自杀——到底在那里遭遇了什么,让他下了判定:自己只能死。不能活着想办法出去、不能挣扎到最后,而是必须立刻在那个时间选择死。

我们都想不出。而我甚至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死前做那么多,要强行将黑麒麟的一部分植入白麒麟的腹中。

夜风微凉,将白灯笼吹得左右摇摆,火色不定。昆麒麟的面容在摇曳的烛光下明暗不定,他其实一直在忍着,努力不在我面前失态,“……为了我。”

“为什么?”

“因为只要那样,如果没有意外,黑麒麟就不会彻底消失。”他仰起头,勉强笑了笑。“哪怕它的本尊彻底回到那个世界,但黑麒麟的一部分会永远留在玉麒铃中,而与黑麒麟同生共死的我……等于就有了一张保命符。”

我不知道昆麒麟现在的心情如何,但短期内肯定会消沉些。自己的师父早已死了,他找了那么久,全都是白费功夫。

“现在,只剩下春君师叔了。”他说。“当年师父失踪后,他被人拥为仲裁人,举行大道场去寻找师父,可同样下落不明。”

我忍不住拍拍他的肩,想引开话题,就说该吃晚饭了,去叫昆鸣。结果被昆麒麟叫住,他说叫昆鸣干啥,昆鸣吃不吃都一样。

“靠!你知道他不是人?!”

“当然知道啊。只是以前怕吓到你,不敢和你说罢了。”他说,“那时候师门里只有我一个弟子,师父怕我一个人待着得自闭症,就依照师叔年轻时的样子,做了一个影君陪我。”

——以前这货还给我看过道观里的那些泥娃娃,我还嫌弃做工不好,结果搞了半天,昆师父的手艺最好……

《诡案七宗罪》第121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