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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零食!

母子俩斗嘴的时间,苏禾禾已经用干辣椒丝和花椒炒香,倒入提前炸好的花生粒儿,少许盐,糖,再撒上她自制的五香粉,麻辣香酥花生也大功告成了。

看着手巧能干的外甥女,蕙质兰心都不足以形容。

这样的容颜,将将二十的年纪,女人最好的盛华,却败在‘二嫁’上头。唉!

想到今天大比武,下边驻地的连排军官来了不少,很多家属会在这些人里给女儿相看。

自家外甥女除了离过婚,比那些人家的女儿强多少倍都不止。万一有哪个不惧世俗流言能慧眼识珠的,禾禾的好日子就来了。

她也知道外甥女轴,直说她肯定会拒绝配合。只做不经意的,“禾禾,晚上穿好看些,省得别人还当你真是小保姆了。”

自己身上的小保姆标签已深入人心,再解释也没人信。苏禾禾相信大院里没人会考虑她做结婚对象。

可大姨却为这个心里一直下不去,免了被相看的烦扰,苏禾禾也乐得让她高兴些。

而且这里人以为的好看和她觉得的好看是不同的,苏禾禾觉着自己可真是个小机灵。

“行,我穿我那件红毛衣,大姨你看行吗?”

“行,就穿那件。穿红显得你细白细白的,不知有多好看。再配上那条黑的背带裤子,说你是女大学生人家都要信。”

北方春迟,明天就进入五月了,还是乍暖还寒,早晚更要穿着稍厚些。

那件细毛线织的平针红毛衣娃娃领红毛衣是原苏禾禾的心头好,是梁景文假日回家时时要穿的。

人人都是黑蓝灰的时代,一抹亮红确实是这里人眼里最美的颜色。这时的姑娘媳妇要有件红毛衣,那是人人羡慕的存在。

后世来的苏禾禾却觉着太辣眼睛了,叫一个崇尚高级灰,认可黑白最简约高贵的人接受这个,真的是不可承受之重了。

也因此,这件毛衣曹大姨几次然她穿,都叫她以干活不方便为由,果断拒绝了。

而今天为了让自家大姨高兴,也是为了扮丑去,苏禾禾决定牺牲一下。

红毛衣加黑色的背带裤,脚上是黑色小牛皮鞋,也是原苏禾禾的压箱好物。

全给招呼身上后,对着镜子,红衣黑裤,再两条垂下的麻花大辫子,苏禾禾只能想起那首古早的歌《春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她是小芳本芳没跑了。

实在不能直视,苏禾禾还是把辫子拆了,辫了条松些的辫子,拿剪刀在耳变两鬓剪出几缕碎发。嗯,虽还没跑出小芳的范畴,可已是她可以忍受的改良版了。

打扮好下楼,曹大姨和刘少睿的眼神都亮了,两人一致说好看。

果然时代不同,审美大不同啊!

——

汝城军区是十大军区的前三位,规模和建制之大就可以想象了。

大院里的大礼堂足足能容纳一千二百多人,开大会,放电影,文艺汇演,都是在这里举行。

可对于这么大体量的部队大院来说,一千二百人的大礼堂只家属们就装不下。

所以每到放电影有演出时,票都是按家庭级别发放的。家里孩子多的,都是要抓阄或是轮班来的。

刘望山这个级别,家里也只有两张票的名额。当然这也难不到他们,周围都是差不多的人家,特别是孩子们都当兵走了的人家不少,谁家去要张票就好了。

这不,都不用他们自己去问,旁边孙志武昨天就已给送过来一张票。他家他爸拿回来两张,他是文工团的,虽因为感冒嗓子坏了没有表演任务,却是可随意入场的。家里剩余的一张票就叫他给了刘少睿。

他妈于桂芬都看在眼里,虽不喜刘家的小保姆,可和曹大姨却一直关系良好,所以最终什么也没说。

——

选拔赛早在三月开始就陆续的在各驻军分别举行过了,这次到大军区来比赛的都是各项进入前五十名的队伍和个人。

三十号下午五点,历时一天的军区大比武结束了,钟湛和他的独立营独领风骚。

今天的大比武,像是他的个人专场,只要他和他的兵在,几乎就没有别人发挥的余地。

军事全能团体第一,团体单项包揽四个第一,二个第二。单兵六项,两个第一,三个第二,一个第三。勉强给别人留了点汤喝,没让都成了陪跑的。

然后重头戏是,在营连干部六项比拼中,钟湛带着他的三个连长上场,他轻松摘下六项第一,三个连长也各拿了两个第二,两项第三,没进前三的项目,也都没跑出四五名。

这样的战绩,之前没哪支队伍和个人能拿下。师长刘望山这次可说在一众师长中独揽风光了。萧师令几次点名夸赞了他和钟湛,“有魄力,敢为先!"

当初刘望山跟萧司令那里下军令状,力撑刚调来没两天的钟湛成立独立营,引来上下众多质疑。如今可说用辉煌的战果尽数洗刷了。

《七零二婚也高嫁by妙鱼》第12章 零食(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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