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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杨慕仁,四十有几,来自g市。不知不觉中来了d市已经十八个年头了。
当初和朋友一起来的l镇,因为厂区多,咱们没文化的只要肯做,他们都愿意招。
结果过了两年多之后,来时的伙伴们都走光了,就剩我一个还继续呆在l镇这儿。
部门主管也说我做事认真踏实,让我继续好好干肯定有升职的空间!
其实都知道这是领导给员工画大饼,我个人认为,打工是永远是给别人做事,只是比较安逸,没压力,只能维持日常生活,但是想赚钱只有自己做老板!
留在l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遇到了她“方小婧”。她比我小一些,但她非常独立,很会替别人着想,我非常喜欢她。
打工这些年,因为平时比较节俭,所以有一些积蓄,打算在l镇做些小生意赚点钱,小婧她也非常支持我。
当时l镇的地标建筑影剧院楼下的商铺正好贴着“旺铺转让”!但是有一个比较奇葩的条件就是老板认为合适的“有缘人”。
因为商铺位置非常好,前去询问的人都络绎不绝,但是最终都被老板那个奇葩的要求“无缘”所拒绝了。
不少人都认为店铺老板这样做只是为了噱头,显摆,并不是真心的想转让,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有一天。
那时候我刚从厂里辞职,在l镇周边寻找商机,一天下午我正好经过影剧院门口时,进去买了瓶饮料。
结账的时候向老板问道:“附近什么地方铺租比较便宜?”
老板看着我突然惊奇的问道:“朋友你叫什么名字,有意接下我的商铺吗?”
我以为老板是开玩笑的和他说道:“我叫杨慕仁,老板您就别开玩笑了,您的店铺我租不起!”
只见老板瞪大了双眼对我说道:“只要你愿意,不需要收你的转让费,只需要签一份十年期的合同。”
“这天上掉馅饼的事,轮得到我?”我好奇的向老板问道。
“实话告诉你,你就是那一位有缘人!我等你很久了。愿意的话可以马上签合同!”老板一脸认真的说道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激动。
老板又说到:“合同费用你绝对不用担心,但是我只能在你同意接手的时候才能告诉你金额。”
当时我没有犹豫马上就答应了下来,而且和他签订了转让合同。
奇怪的是当时他并没有先签名,而是等我签好加盖手印之后,他激动流下了的泪水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意味深长和我说了一句谢谢。
那时候,我看到他的名字叫做官沐凌!我以为这是我人生最幸运的时刻,恰恰噩梦的开始。
签好合同之后他当时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每十年会有一位有缘人出现,要好好珍惜机会!”直到那件事生之后我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当时如果说拿下店铺是我最幸运的事情,那么遇到小婧就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
她在下班之余都会来店铺帮我打下手,在外人眼里他已经是名副其实的老板娘了,当时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们说好了,等店铺有些起色我们就回去见家长谈婚论嫁。
《林夕 于心有愧》第48章 有缘人(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