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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寒」《Loveme》by怪盗红斗篷
他有一双让我著迷的手,常让我看著看著,看到忘我。我最喜欢他手指游移
在我身体上,向魔咒般让我全身著火。
我躺在床上静静看著他穿衣,他美丽的手指优雅的扣扣子,宛如一幅画,美
的让我不想出声打扰他。
起身,弹簧床突起,凹陷虽然消失,我却满腔惆怅。最後忍不住开口:要上
课了吗?
我懒散的问,用慵懒的音调想勾引他回到床。我猜他会走过来,给我一个吻。
他果真走了过来,弯身给我一个吻,然後温柔的说:再见。
我笑著看他,这就是我的情人有时认真处世,有时轻浮疯狂。我伸手抱住他
的脖子跟他深吻,吻到口水都流出来了才肯放开他。
都流出来了。我笑说,拿棉被替他擦掉我的或是他的口水,他也笑著看我,
伸出他优美的手指,盖上我的手要我别闹了。恶作剧的用另一只手拿起他的手,
吸允他的手指,从食指到小指,最後是大拇指,满意听到他到抽口气的声音,在
心里偷笑,放开他的手指,笑著说:你快迟到了。
该死!
低骂一声後,冲出门外,留我笑得天翻地覆。
我看著天花板,左手抚上唇,他的唇有牙膏的味道,嘴里还有手指的触感,
他现在一定很难耐吧!我开始幻想晚上他会如何惩罚我。
呵!
我笑了,我宛如欲求不满的寡妇,幻想著他手指的温度。
停止!我告诉我自己,不要再如此色欲薰心,我起身梳洗,准备出门,去找
我另一个情人。
(跟fingers是同个故事,跟山姆与恩完全无关喔~)
我第二个情人是个歌手,因为太有名了,所以他只好住在郊区,以防歌迷或
记者来打扰。
他有很多的情人,只不过我是他唯一的男人,而且是最久的一个。可能是我
完全不介意他脚踏多条船吧!
我开车到他家,打手机给他,要他下来接我,不久就看到他不耐的身影了。
你明明有钥匙,还要我开门。他抱怨道。
我想快一点见到你嘛!我用怪恶心的声音说。
他站在门口,要我把车开到车库去,我给他一个军礼,然後把车开到车库去。
我不喜欢拿钥匙来开他家的门,那会让我有很唐突的感觉,像小偷一样。
下次拜托你自己开门进来。他说。
一定一定。我嘻笑著。
一个礼拜里我只找他两次,每次找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做爱做爱跟做爱。
他算是我寂寞难耐的炮友,我们一起进入他家,锁上门後,我转身用力的跟
他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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