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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班堡城堡时还不到5点,本杰明让他们在班堡城堡再玩两个小时,等他完成工作再开车送他们回布拉德福德。本来按林晓萱的意思,把车还掉后就坐公共汽车或者打车回去的,但本杰明匆匆否定了她的选择,坚持要由他开车送,然后不等她婉拒就上了场。
苏珊忙完手里的活,端着几杯咖啡过来道:“林老师,李老师,晓萱,来喝杯咖啡,先坐下看他们拍戏,今天收工不会太晚的,不用担心。”
林晓萱翻了个白眼:“谁担心了,但我们就这么坐在这里等他收工再送我们回去,然后他再自己开车回来,拍了一天的戏了,也不嫌累啊,说不定一不小心还要碰上个记者什么的。”
苏珊白了她一眼,刚想说点什么,就被导演叫去给女主角补妆,只能匆匆离开。
收工后,本杰明到底还是坚持把他们送了回去。把林爸林妈送进屋后,本杰明谢绝了晚饭邀请,转而请林晓萱陪他去街上逛逛:“我需要买点日用品。”他说。
布拉德福德很小,小到10分钟就能把这个小镇走完,店面大多是为外国游客准备的,这儿没什么特产,两个人都没理会,只是在超市买完东西就出来了。
“去吃晚餐?”他把袋子放进后备箱后问。
林晓萱当然点头答应,她也饿了。
两人吃了一顿愉快的晚餐,食物的味道很好,两人的气氛也很好。平时林晓萱总是吃七、八分饱,但她有一个毛病,就是如果在吃饭的时候分了神,她就容易把自己吃撑。
于是从饭店出来后,她不得不红着脸要求散会儿步以便消食。本杰明很绅士地表示他也想走走,晚餐后散步对身体很好。
于是他们决定把之前不屑一顾的店铺都逛一圈。走到第二个店时,他们已经忘了开始的初衷是什么,走到一半的时候,本杰明手里已经拎着好几个小袋子,那里面都是两人买的小工艺品,准备拿回去送人或者收藏。
然后他们决定在街边的长椅上坐一会儿,本杰明是个公众人物,林晓萱下意识地就挑了个拐角的地方,那个长椅右边被房屋挡着,左边还有一个大大的广告牌,不正面过来是看不到他们的。
于是当两个人坐在长椅上越聊越热烈,中间的距离越来越小时,街对面不远处的闪光灯惊动了本杰明。虽然闪光灯不算太明显,看起来像是路边的灯闪了一下,但与记者长期接触的经验让他立刻反应过来,迅速把自己的墨镜戴到林晓萱脸上,再把她的遮阳帽递给她,左手拎起购物袋,右手拉着她的手:“有记者,快跑!”
作者有话要说:
☆、绯闻
林晓萱本来还疑惑着,一听有记者,跳起来就跟着跑。幸好她穿的不是高跟鞋也不是拖鞋,一边跑她还一边有心情想,其实也不用跑吧,没穿高跟鞋的时候他俩身高差真的很大,配上她就算在东方人里也算是娇小的身材和比实际年龄要嫩的娃娃脸,说不定记者会以为她只是个来追星的中学生呢。
如果这是在国内,她这是得意得瑟,可这是在英国,是在普遍喜欢丰满性感女人而对可爱装嫩无感的西方。所以,她这其实是在对自己没有性感厚唇和丰满胸围的自嘲。想想本杰明的上任女友那丰满的身材吧,怎么看她也不是他的菜好么?
幸好小镇不大,他们没跑多远就到了停车场,匆匆坐上车绝尘而去,把那些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记者远远地甩在后面。看着记者们气急败坏地闪光灯乱闪,两人对视一眼,一起大笑起来。
“老天啊,”林晓萱剧烈地喘着气,“我都多少年没这样运动过了。”
本杰明就好的多了,他在工作之余一直坚持锻炼,这从他在各个剧中偶尔露出的肌肉和粉丝们的尖叫中就能看出来,他的体力很好。
“晓萱,我很抱歉。”他把车停在路边,拧开一瓶水递给她。
林晓萱喝了口水,终于缓过气来,摆摆手道:“没事,我是该好好锻炼了。不过这地方怎么会有娱乐记者?是冲着你们剧组来的么?”
“恐怕是的,不过西蒙最会做保密工作,从来不允许记者到场探班,我们也禁止对外泄露与角色和剧情相关的东西。”
林晓萱认真地点点头:“我探班时候看到的东西不会跟别人说的。”
本杰明笑了起来,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没关系的,别紧张,你根本没看出来什么,不是么?”
她想了想:“好吧,我确实没有什么密好泄的,或许那些不被允许进入片场的记者都比我知道的多些,果然是隔行如隔山啊。”她确实只知道这是一个发生在中世纪上流社会家庭的故事,其它一无所知。
林爸林妈本来是计划在英国呆够两个月的,谁知第二个月才过了一半,他们就不得不改签机票提早回国:外甥女要结婚了。林妈妈小时候几乎是哥哥一手带大的,兄妹两人关系非常好,就是结婚后也来往密切,现在外甥女要结婚,她不可能不出席。
林晓萱虽然舍不得爸妈走,但也没办法,只能买了许多礼物让他们回国送人,又给表姐也准备了结婚礼物让爸妈带回去。说来走了也有好处,她至少可以松一口气。连续六、七个周末不能在家休息,而是陪着父母跑遍了全英国,她实在是累的不行了。而且林妈妈几乎每天都要追问她和本杰明发展的怎么样了,可事实上他俩真的什么事都没有啊……
不过周末总算有空了,林晓萱准备在家里歇两天,下周再开始去欧洲其他国家游玩。周六在家休息了一上午,给自己炖了一大锅玉米排骨汤,够喝上几天的。吃过午饭又开始收拾卫生,苏珊家里老妈在走前收拾过了,她不用操心,但这儿却得自己来。好在走之前家具都罩上了,她只需要掸掸灰,擦个玻璃拖下地就好了。不然这一走一个多月,哪里还能住人。
周日睡了个大懒觉,起床洗漱完正准备开电脑,思丝的电话就进来了:“晓萱,逛街去呀。”
林晓萱□了一声,懒懒地在沙发上坐下,随手打开电视,一边把遥控器乱按着,一边道:“逛什么街呀,我这从来伦敦开始,哪个周末没在逛啊。”
思丝急了:“你这家伙,不是说好给我制造机会的吗?”
林晓萱恍然:“你还惦着赖特啊,我以为这么久没见过面,你应该早把他抛脑后去了呢。”实在不是她说,思丝还真不是个长情的,以前在大学的时候,四年就换了五、六个男朋友,最长保质期就没超过半年的,怎么这回把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这么放在心上?
“嗐,自然是没得到过的才是最好的啊。”思丝开玩笑地道,她倒不是什么花心,只是喜欢的时候真心喜欢,分开也只是因为不喜欢了。而且她从来不脚踏两条船,前任和续任之间也总是至少要隔一、两个月。
“胡扯,你让我想想。这两个月我怕尴尬,都没太跟他来往,要请他出来玩,用什么理由呢?”林晓萱挠头,她向来不会处理这种关系,最烦的就是普通朋友来追求自己,拒绝后真的很尴尬啊。而且不说再次邀请会不会让他误会,自己不喜欢就算了,还要推给别人,感觉也太伤人了些。
《小婉追星记》第22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