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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清远承认程蝶衣说得有道理,但他是那种轻易都不管什么闲事的人,他没有宅心仁厚,陌生人的生死好坏,与他有什么关系,只是如今程蝶衣说了,他不想辜负了程蝶衣这一片善良。
抬头又看到山顶上那座小庙,好吧,佛祖脚下,他就做了这桩好事,只当是积阴德了,为他和程蝶衣这桩良缘添点福气。万一能修个同生同死同转世的同命鸳鸯呢。
花清远闪身一步,把程蝶衣护到身后,两个人的手还是拉在一起的,快步向那座小林子走过去。
像这种强抢民女、野外劫色,意欲行不轨的人,大多是色令智昏,想追求点刺激,要不你说北平城巷子里的粉头妓子那么多,收费又不贵,干嘛不去那里解决。
花清远拉着程蝶衣赶到时,那一片杂草丛中,三个身强体壮的男人,已经裸了半身出来,摁着一个也被扯掉半扇衣服的姑娘家,眼看着就要得手了。
程蝶衣见着这种场面,抑制不住地惊叫出来,花清远则抬臂,把程蝶衣完全揽在他的身后,不让他沾染半分。
那三个眼见着好事即成的男人,万没想到关键之时,竟有人闯了过来。
他们三个一愣,互望了一眼,很有默契性的把花清远和程蝶衣围在了当中,如些迅速的反应,显然不是第一次了,而那个之前被他们摁在身下的姑娘,边哭着边下意识地把被扯掉的衣服碎片,从杂草丛中捡起,掩住果露出来的香肩以及半抹酥胸。
领头的那个男人,生着一脸大胡子,一身的腱子肉,连脸上都是肌肉横生的,看着就是练家子。另外两个瞧身形也是会些武的。
程蝶衣虽被花清远揽在身后,却仍是偷偷探头往外看的。
他万没有想到,他之前所想的三个人,竟是如此的膀大腰圆,忽就有些后悔了,他自己那点功夫,是花架子,戏台上耍耍还行,真要是舞刀弄枪的,起不了多大作用。
花清远会武,他是知道的,从三癞子他们几个只要提到花清远,就一脸崇拜到流口水的模样,应是不错的,只是以一敌三……
程蝶衣懊恼不已,自己这烂好心,总是有处没处的发作,这,这次可真是惹麻烦上身了。
花清远懒懒地笑着,笑容冷淡疏离,他抱拳拱手,冲着围住他们的三个人说:“三个汉子欺负一个姑娘,说出去不太好听吧。”
花清远根本没想说什么周旋的话,眼前这情势,说什么都是废话,打扰了人家的好事,你说一千句‘对不起’,屁事不顶的。
“把你们收拾了,不就没有人说出去了吗?”
领头的那个,瞧着花清远和程蝶衣两个的身形和打扮,顿时张狂起来。
花清远一身随意的白色长袍,粗棉布做的,穿着一双千层底的布鞋。怎么看,都像是个弱质书生。程蝶衣与他同样的打扮。
用花清远的话说,这叫情侣装,为着‘情侣’两个字,程蝶衣着实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自此,对那一模一样的衣服,特别有好感起来。
这身衣服,不懂行的人,根本看不出来它们的价值,但懂行的,就从那衣领袖口处刺绣,琢磨出些门道,绝不是看着那般便宜的地摊货。
“这话说得对,”花清远还很认真地琢磨了一下,“但凭着你们,想收拾我,还是有点困难的。”
花清远类似于挑衅的话,激怒了那三个人,在他们眼中,花清远这一把瘦骨头,根本不值一提,万没想到花清远还敢对他们如此说话,领头的那个一挥手,三个人齐齐冲着花清远扑了过来。
花清远一把推开身后的程蝶衣,“蝶衣,你去看看那位姑娘,这几个人交给我。”
花清远说完,在推开程蝶衣的同时,一脚踹向了领头的那个人。
花清远与人动手,不管几个,都讲究个动作迅速,与人交锋之时,从不落被动之局。
他前世是他亲生父亲的杀手训练营里出来的,要不就不动手,一旦动手,绝不留活口的。
来到这一世,时逢乱世,他这两年闲暇之时,做的净是捡以前武功底子的活计,就怕突发遇到这种时候,受制于人。
所以,当他不过两招之内,反手拧断领头那个男人的脖子时,另外两个立时被惊吓得脸色惨白,像被瞬间抽干了血液,恐惧得如同见了鬼。
花清远拍拍并没有沾染半分血色的手,冲他们两个笑了笑,“还要来吗?”
那两个人直觉就是摇头,有一个甚至已经尿了裤子,一股子腥臭味传了出来。
一切只是电光火石之间,那边被花清远推出去的程蝶衣,还没来得及走到那位受侮的姑娘身边呢,花清远就已经放倒一条人命了。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早知道花清远下手狠,但万万没想到,花清远竟这般不留余地,出手就是人命,他现在有些不知所措了,他刚才拉着花清远来救人,到底是对还是错?
程蝶衣尚且震惊到如此地步,何况那两个人,他们本能地吓傻,想撒丫子就跑,奈何双腿像灌了铅一样的木,根本抬不起来,只直勾勾地看着花清远。
“不想打了,就抬人走啊,还等着爷送你们下山不成?”
花清远戏谑地说完,那两个人如获大赫,一边一个抬起那个耷拉着脖子的领头死人,兔子似的跑开了。
等那两个人抬着死尸跑远,花清远才回头,程蝶衣已经木然站在那里了,呆呆地看着他。
程蝶衣的反应,花清远早就料到了。他杀人时这般凶狠的动作,从来都是不愿意被最亲的人看到的,比如他前一世的弟弟幺儿,他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出过手,就是怕给他留下阴影,换到程蝶衣这里,他觉得,这是早晚避免不了的。
《梅兰芳演的霸王别姬霸王别姬》第116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