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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几乎每天,她都在律所加班,主要也想今天多做一点,明天周六,可以多点时间去疗养院陪母亲。她伸了个懒腰,把桌子下面的一箱子护肤品拿出来,把还没做完的工作打包放到包里回去做,关掉自己桌子上的灯,整个律所瞬间变的漆黑一片,她抱着东西坐上电梯。电梯到站一楼,箱子真的很重,她穿着高跟鞋不是很方便,走两步就要往上掂一下箱子,正低头抱着,突然被一人挡住去路。她抬头,看到郑晨的脸。郑晨是她高中同学,高中的时候时思子特别笨,根本学不了理科,但靳言安是肯定选理的,那时候她就想学理科,可靳言安不让,让她选文,因为他说,以她的智商,选理科,大学都考不上。她学文,靳言安学理科,也是在文科班,认识了郑晨。那时候,郑晨像个小太阳,一直对她好。可惜了,那个时候,她的眼里,只有靳言安这座大冰山。时思子到现在都记得,当初高三,郑晨教训她,骂她不争气,骂她:“你是靳言安养的狗吗?他一冲你笑,你就恨不得对他摇尾巴。”纵使时思子是个没心没肺的人,这句话也着实伤到她了,她红着眼睛不肯哭,跟郑晨吵:“是又怎么样?我就是喜欢他。”从那以后,她就再也不想跟郑晨说话了。这世界上任何人,都不能和靳言安相提并论。~郑晨拿出玫瑰花走到她面前,一脸笑意:“狮子,好久不见。”时思子无奈,他怎么还知道自己工作的地方呢?肯定是陆行止那个货告诉他的,真是多嘴。她手中的东西快要搬不动了,退后两步准备把东西放地下再跟他说话,结果刚退后两步,郑晨又向前两步,刚腾出的空间又没了。手中东西越来越重快要掉落,突然一个大手横到箱子下面,时思子抬眼,看见靳言安眉头紧皱,冷冰冰的脸。时思子抿了抿唇,看着他,有些好奇他怎么会在这儿,不应该下班走了吗?靳言安接过东西,直接横到时思子和郑晨中间,冷冷的看着郑晨,盯着他手里的玫瑰花,嗤笑了一声。模样极其不屑。郑晨看到靳言安,脸色难看了一瞬,问:“你怎么会在这儿?”靳言安像是没听到,又或者说懒得搭理他,头偏了偏,用另一只空闲的手拽住她胳膊,跟她说:“我们走。”他的语气,没有丝毫的让步和犹豫。郑晨的气势在靳言安面前瞬间短了一截儿,这个时候郑晨还是有点不死心,拦到他面前:“狮子已经答应跟我吃饭了,你在这儿干什么?”靳言安眼里没什么温度,回头看她,一字一句问:“你答应了?”时思子本能的摇头。靳言安嘴角扯了扯,看着郑晨,嘲笑他这种跳梁小丑行为。时思子不想郑晨太尴尬,毕竟也算是老同学,想想对她好的人真的不多,而且她性格又是软软的,便越过靳言安,但看到郑晨怀里的玫瑰花皱了些许眉,她花粉过敏厉害,便往后躲了躲,说:“我说有时间我们再见面,但我最近真的挺忙的,你这样突然来找挺唐突的,等过两天行么?”郑晨看着靳言安,内心就特别不爽,对着时思子勉强笑了笑:“那行吧,花你收下吧。”时思子身子往后挪,捂着鼻子打了个喷嚏,靳言安见状,拦在中间,花直接推回郑晨怀里,不耐烦的拉着时思子往外走。郑晨走上前,不死心的拦住:“你凭什么这么管着她?”靳言安话少,不愿意在一些不值得的人身上浪费时间,吐字如金,看着郑晨,他是真的有点火大,实在懒得跟他废话:“就凭这个世上,她只听我的。”就凭这个世上,她只听我的。这句话,靳言安说的多有自信啊。可时思子听到,莫名鼻头开始酸,这句话,可以说直接概括了她的前十九年。没一会儿,cbd大厅就剩下郑晨一人,他愣楞的站在那里,回味着靳言安刚刚说的话。出了大厦,靳言安声音很硬:“你现在那么喜欢给人画大饼吗?”时思子低着头,莫名的,居然有点心虚,小声问:“什么啊?”“跟谁吃饭都是先答应,然后说过几天?”时思子想反驳,发现又反驳不出。是的,就是这个样子。她像是有那个拒绝困难症,不会直接拒绝别人,过几天,就找个理由推掉,别人约就再推,推多了,就没人约她了。她没想过跟别人出去吃饭的,但好像就是如靳言安所说,在给别人画大饼。时思子惭愧的低下头,像做错事情的小孩一样,无论什么时候,在他面前,都是这个样子。
《咬我的指尖》第24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