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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那孩子,如今还看不出来,但总是好过你说的平整的,我看着还算清秀,”
自古以来,人们都瞧不起唱戏的,但唱戏这口饭,也不是哪个人都能吃上的。这得祖师爷赏饭,不说脸面如何重要,但你若长得忒不入眼,学旦角怕是万万不能的。
像小笙,自己是下了全部心思的。总想着,自己这个当爹的,除了这出戏腔还算凑和,能拿得出手,想传给他,他却……哎,他却是个没音没调的。如何也学不会。
程蝶衣想到小笙,没心思再和花清远谈不相干的人了,转身就去了堂屋,他得看看他儿子面什么壁呢,——孩子还那么小,花清远这心啊,太狠了。
花清远却一把拉住了他,“宠他,是你的事,罚他,是我的事,我不挡着你宠他,你也别挡着我罚他,小灶台上的首乌鲤鱼汤怕是熬好了,你陪我去品品味。”
春天里,这味鱼汤最补了,——强精,补肝肾。
花清远说完,不由程蝶衣分说,拉着程蝶衣就往反方向走了。
程蝶衣就算再如何惦记着小笙,也扭不过花清远的劲道。只徒劳地望向堂屋那个方向,心疼得不行。
晚上八点多了,被花清远强灌着,喝了半碗鲤鱼汤的程蝶衣实在奈不住了,“你什么时候把我儿子抱回来啊?这都几点了,他晚上饭还没有吃呢。”
他快要抓狂了,他已经想好了,今儿晚上,定要把花清远一脚踹下床去,他要搂着他儿子睡。
“饿不坏他,”花清远老神在在。
他能说他已经派小凳子送过晚饭去了吗?他当然不能说。他要是说了他只给程蝶衣的宝贝儿子吃个玉米面馒头,程蝶衣还不得对他家暴啊。
“我不管了,你快去,你要是不去,我就亲自去了,”程蝶衣一把扯过花清远手里捏着的报纸,两下团成个球,扔在了地上。没扔到他脸上,算是给他花清远留情面了。
花清远掐指算算时间,估计也差不离了,小孩子,总不好罚他太重的,长长教训就好了,重在教育意义。
抬头又见到程蝶衣一张俊脸,喷出火来,心里蛮是好笑的。那卸了妆后,浅淡的五官,此时竟比台上还要浓烈了。
人家都说,欲使一个女人疯狂就扔给她一个渣男,欲使一个女人更加疯狂就扔给她一个熊孩子。如此可见,孩子的杀伤力,往往是比男人更大的。
这话,换到男人身上,也有那么几分适用了。
“好了,好了,蝶衣别气了,我这就过去,”花清远立刻从摇椅里起来,好声哄着,在程蝶衣催促的目光中,去了堂屋。
程蝶衣倚在门栏处,望着花清远过去,不放心地说:“你与他好生说,他定是知错了。”
花清远从那幽暗的堂屋里,把小家伙抱出来时,小家伙已经哭得睡过去了,清秀的小脸,一脸的鼻涕眼泪。花清远拿着手帕,帮他擦干净。
《霸王别姬言情同人》第114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