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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没喝过的,”花清远眯起眼睛,其实上辈子的事,距离这辈子也没有多远,仅仅几年罢了,却不愿意回想起一点,那些血血腥腥、勾心斗脚,竟比生在这乱世,还要乌糟。
“那你给我讲讲,前世是什么事?”程蝶衣来了新鲜感,缠着花清远问着,一张精致清秀的脸,在星光辉映下,美好之极。
花清远不自觉地点了头,淡淡地说:“你只当听故事吧,我也记不太清楚了,或许没有是我瞎编着哄你的。”
“那我也愿意听,我愿意听你哄我,”从来没有被人哄过的人,巴着花清远的手臂,靠近了他,想起昨天晚上自己浑浑噩噩地提要求,花清远竟真的应了,还给自己哼歌,便觉得心满意足了。
“我前一世是个私生子,我家在东南亚那边,你可能没有听过,那里毒品多、□多、雇佣军多,就是没有什么好人,我母亲是中越混血,出身不好,父亲……父亲的身份不好说,背景有点复杂,我六岁那年,我妈又给我生了一个弟弟,他腿脚不好,医生说这一辈子是不能正常走的,我却很喜欢他,那时我暗暗想过,他就算没有脚也没有什么,他有我这个哥哥,不用脚也能有许多人背他走的……”
夜越来越深,周围也越来越宁静,只有花清远听不出什么语气的声音在缓慢地诉说,好像说的不是他自己的故事,大部分都是程蝶衣听不懂的,听着听着就困了,半个身子都被花清远搂在怀里,也不觉得冷,上下眼皮没打几下架呢,就睡着了。
感觉到怀里的人睡沉了,花清远也不说了,他伸手把怀里的人打横抱起来,稳稳地从柴垛上飘了下去。
初春的柴垛,经一冬的耗用,本也不高。何况花清远前世是练过的,来了以后,闲着无事也拣起了些,这一米多高的地方,他窜上跳下的,不带一点灰尘,更是没有惊到怀里的人。
望着天边那轮钩月,他突然有点想他的幺儿,前一世,只有幺儿是让他挂心的。
从同父异母的兄长那里篡了权后,他知道他早晚有一天也难逃这样的下场,死他是不怕的,但他死了他的幺儿怎么办?
他早早地为幺儿做了打算,送幺儿去国外最好的大学,用尽一切能力给幺儿办了瑞士的国籍,每年再忙也要抽出时间带幺儿去全世界闲逛,用尽一切办法哄着幺用开心,让幺儿开眼界,直到幺儿也恍恍惚惚地念下两个名牌大学的文凭,开始有了他自己正经的生意。
说来可笑,亲哥哥做的是匪,当然明面上没有人看得出他是匪,但兵匪一家,他在那个东南亚混乱的小国里做着军备司令,其实就如土匪一样的,而他的弟弟在欧洲最发达的国家做的却是律师,这多有意思。
就像他死后,来到这个世界,成了花清远一样的有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接到编辑的通知这周日入V,汗……,说实话,我还没有准备好,我的存稿啊!谢谢亲们一直以来的跟随,希望继续支持!
☆、总有个理
花清远开着的小轿车才进入程蝶衣宅邸所在的胡筒,就看到戏班那老板端着肩膀在高高悬挂着‘程府’两字的匾额下来回踱步呢,不过是两天没有唱戏,这就来催了?
坐在后排座的程蝶衣放了一天的风筝,有些累,正闭目养神,手边还放着花清远给他做的风筝。
乡下的条件很简陋,花清远便是有双巧手,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一个村子翻凑了半晌,又许了重金,才只是用蔑子拼的平行四边形,糊了一张大白纸,想找点水彩颜料画上些装饰,都是没有的。
即使这样,程蝶衣还欢喜个不停,一直跟在花清远的身后,小尾巴一样,甩都甩不掉。花清远总害怕回身太急就会踩到他。
程蝶衣是心思灵巧的,教什么都会,哪怕没有玩过,看花清远放了一会儿,试了一下手,这风筝就放得要入云端里了。
他自是兴高采烈的几乎要跳起来了,花清远也在一旁拍掌夸赞,称他聪明,弄得他自己到有些不好意思了。
小的时候学戏,一句不对,就是少不得挨一下子的。学对了,师傅也不会称他一声‘好’的,仿佛那是应该应份的,没人念着他不过毛头稚龄。如今不过是磕磕绊绊地放个风筝就被夸了,他便舍不得把那风筝放到天上去了,只想搂在胸口,抱上一辈子。
花清远把车停好,先下了车后,拉开后车门,扶着迷迷糊糊的程蝶衣下来,“到了?我正好乏了……”连玩了两天,玩得时候觉不出累来,这真正返回来了,才觉得身子像要散架子似的。
程蝶衣的话还未说完呢,那边已经匆匆跑过来的那老板,见缝插针地说:“哎呀,我的角儿,你可回来了。”
那老板这一声说得很突然,像平地起的一声炸雷,程蝶衣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着实被吓了一下,倒退了一步,跌进了站在他身后、与他半步距离的花清远的怀里。
花清远伸手揽住程蝶衣,不悦地看了一眼那班主,“什么事这么大惊小怪的,那班主是被狼撵了吗?”
那班主连忙赔笑,“瞧六少爷您说的,好好的哪来的狼,到是被群羊追得四处跑,蝶衣这一停戏,可不得了,那戏迷都闹到大门口嚷嚷去了,这知道的是蝶衣累了要歇歇,不知道的还以为我那五,把蝶衣怎么样了呢,哈哈……”
那班主自顾自地笑着,花清远和程蝶衣则一言不发地看着他,花清远的目光犹其冷淡,程蝶衣刚想要开口,花清远拉了一下他的手,示意他不必为此烦心,有自己处理就是了。
《霸王别姬cp文》第44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