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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喊了半天,却无人答应。回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带来的十个士兵都已经躲得远远的了,对自己的命令置若罔闻。这时,那个捂过他嘴的老兵指了指那个骑士的脚下,年轻军官奇怪地看了一眼,顿时呆住了。
骑士的长枪造型奇特,通体紫黑色,只有靠近枪柄才是银灰的金属光泽。骑士正用擦布沾水擦着枪身。紫黑色渐渐地褪去了,露出了底下的银灰色。只是顺着枪身流下的污水,却是暗红色。
竟然是血水!这把战枪上究竟沾了多少人的鲜血,才会变成如此浓重的紫黑色?年轻的军官顿时觉得一阵寒意自心底泛了起来。
凯特没有理会眼前又叫又跳的无聊小子,只是专心地擦拭着自己的战枪。
出征前,战神之锤倾其所有为凯特重新打造了一整套的骑士装备。所有的盔甲都经过了数道魔法的加持,并掺进了足够多的玄铁。这把战枪更是倾注了费斯无数的心血。战枪枪头三寸是一点乌黑,全部由玄铁制成。枪头上隆起四道锯齿,中间则是血槽。锯齿上闪动着蓝色的魔法光芒,被附加了麻痹效果。血槽里则是一片墨绿,显然是巨毒。在狮牙营里,这些装备至少能让凯特有一半的机会活下来。
整把战枪重达一百二十斤。若是矮人之战前的凯特,还无法使用这把战枪呢。由于玄铁数量不足,罗格毅然把战斧缚魂的斧柄换成了普通的精钢斧柄,溶出所有的玄铁为凯特打制这把战枪。凯特对这把枪喜爱无比,说:“反正是要杀人的,就叫它屠夫吧。”
凯特现在心里一片平静,或者说是心如死灰更多一些。他对眼前这只飞来飞去的小苍蝇毫无兴趣,一只苍蝇能对他的生命构成什么威胁?
年轻军官面色时青时白,不知如何下台。自己所有的下属都躲得远远地,显然没有为自己解围的意思。狮牙营里的骑士已经三三两两议论开了,传入耳中的都是:“没长蛋的小鬼!”
“估计是哪个蠢猪贵族的儿子吧!”
“是啊,看那胆小的样就能想象他老子是什么德性了!”
年轻军官脸越来越红,终于尊严战胜了恐惧,他大喝一声,长剑直指凯特的胸口,道:“站起来!我以骑士的身份向你挑战!”
凯特依然擦着枪,淡淡地回道:“向我挑战?你下边的毛长齐了没?”狮牙营的骑士们放肆地大笑起来。
年轻军官终于忍不住了,长剑一探,几乎点上了凯特的脖子,骂道:“给老子他妈的站起来说话!”
当的一声,他的长剑不知怎么的就飞上了天,随后眼前枪影闪动,左手的盾牌上当当当连响了五声。巨大的冲力使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好不容易清醒过来的年轻军官,慌忙摸遍了混身上下,见没有血迹和伤口,这才喘着粗气定下神来。
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士兵面色古怪地盯着自己的骑士盾,于是他也看了一眼,顿时又呆住了。
精铁铸成的骑士盾出现了五个鸡蛋大小的圆洞。
还未等他缓过神来,凯特一枪轻轻点在他的腹部,斗气瞬间暴发,年轻军官仰天倒地,盔甲安然无恙,全身却抽动不已。随后,凯特的枪尖在他胯下轻盈地划动了几下,几片布片随风飞了起来。凯特看了一眼,淡淡地说:“原来毛都长齐了啊,那以后该懂点事了,不要随便招惹我们这些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
凯特提枪回营,没再理那只突然大哭大喊起来的苍蝇。他掂了掂手中的战枪,自语道:“死胖子,你把斧子给了我,自己可别被人给宰了啊。”
正在自己小楼里品着下午茶的罗格猛然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骂道:“他奶奶地,又是那个不想活的在咒老子?”他猛然醒了起来,重重地敲了下自己的头,向对面椅子中的人赔笑道:“您看,我又不小心说粗话了。”
那人全身都掩在一件宽大的斗蓬里,闻言笑道:“难道我还听得少了吗?好了,快把奥菲给你留的信看完。”
原来这个神秘人竟然是埃丽西斯。她来的时候罗格也吓了一大跳,何时见这个魔女乔装打扮过?但想到现在满城的神圣骑士以及埃丽西斯的黑焰,罗格心里多少有些恍悟。
信是奥菲罗克走前给罗格留下的。在信中,他对罗格前后与冰雪银狐和矮人部落的两次小规模战争作了详尽的剖析,何处有利、何处失误,都标注得明明白白。他更是特别对矮人部落那一战洋洋洒洒地写下了十几页纸的战术分析。
在黄金狮子看来,罗格最大的长处在于战略上的头脑。胖子每每总能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以多打少的局面。看到这里,罗格不由得傻笑两声:“没想到群殴居然也能得到骑士精神的典范:圣骑士的称赞啊!”
一向以来,罗格的风格就是能十个人打对方一个绝不八个打一个,如果有机会背后下刀,坚决不跟人正面争斗。奥菲罗克则以正统的兵法对这些不入流的战术进行了一番修正。
依圣骑士看来,在战场上每个兵力都十分宝贵。在不损失兵力的前提下,若能八个打一个却一定要坚持十个打一个就是战略上的浪费。在双方实力相近的时候,这些细微之处的浪费往往会积累成最后整个战局的失利。至于背后暗箭伤人也有他的局限处。战场之上正面战斗永远是取胜的第一选择,若能正面战胜敌人却还要寻找机会背后下刀,也是一种战略资源上的浪费。
罗格算是熟读野史杂书,倒是知道历史上的确是有不少有“智将”美誉的人,一生战无不胜,但就是最后一战误用计谋,导致一败涂地,一生清誉毁在一战之中。
圣骑士的意思是,要首先保证正面战场不败,然后才能相机寻找背后下刀的机会。
信的最后,奥菲罗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罗格的赌徒性格,每战都一点不留预备队,战事一开,往往手忙脚乱。这两仗虽然罗格指挥的有板有眼,面对强敌都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却是损失惨重,若是接下来再有战事,罗格必败无疑。
其实这倒是奥菲罗克高估了罗格。胖子不是不留预备队,而是根本不知道预备队为何物。
在信的最后,奥菲罗克写道:“任何计划,断没有一成不变、毫不修改的道理。历史上那些名将,都具备了根据战场情况随时修改计划的能力。要知道,这世界上的事物千变万化,一个死的计划不可能将所有的变化都计算在内。制订得越精细的计划,往往要修改的地方就会越多。准备战略预备队的意义正在于此……”
罗格翻来覆去将奥菲罗克的信看了两遍,满脸钦佩之色。埃丽西斯问道:“都看完了吗?有什么感觉啊?”
“圣骑士的见识果然比不了啊!整封信里其实就是不择手段、随机应变八个字。唉,俺以前的理解实在是太浅了,妈的,啊对不起!难怪奥菲罗克大人这么年轻就已经是圣骑士了,俺还是在九级魔法师这里混着!”
《亵渎兽爪》第146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