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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丽在家还没有起来,星期六正是睡懒觉的好日子,基本上就没打算在十点之前起床,家里头也没有人,就她一个人睡着,早饭吃过了就睡回笼觉,睡得那叫一个香的,大有睡个天昏地暗之势——

没曾想,到是让家里的电话给惊醒了。

她闭着眼睛不想接,电话铃声就跟她作对一样,老是在响,歇了一个喘气的简歇,又开始吹人命的响起来,她不得不下床,趿着拖鞋就下楼去接电话,她们家房子是典型的农村两层楼房,电话还放在楼下堂屋,电话机就放在红色圆桌上面——

她都没看显示的号码,直接就接了,没好气地问,“谁呀?”让不让人睡觉的话,她还是压在嘴里没说出来,心里再怎么讨厌这个时候的电话,还是保持了一点儿待人的礼貌态度。

电话那头正是林校,她站在公用电话亭里头,外头的太阳才起了个早,懒懒地将光芒洒向大地,落在厚厚的玻璃外头,她背过身,阳光透过玻璃落在她背上,天气已经冷了,她穿着厚厚的毛衣,外面还罩着一件红白相间的夹克拉链衫,还是她姐穿过的衣服,现在就给了她穿——

要是以前的林校,肯定不乐意穿她姐穿过的衣服,就固执地认为是赵霞偏心,现在她到是想开了,有时候只是穷罢了,想给两个人都买,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更何况林洁穿衣服更节省些,往往穿过的衣服还是有半新旧。

不过裤子是到她自己的,格子喇叭裤,时节已经太冷了,裤子大概是因为静电的原因,有些粘在她腿上,到是此时她也管不着这事,只管专心同张明丽说话,张明丽接电话之前,她还一直在做心理建设,——

待得听到张明丽不太耐烦的声音,她到是了然,谁都不喜欢在睡着的时候被人吵醒,她自己也是一样,只是,她一手抵在厚重的玻璃墙面上,冰冷的触感,叫她的头脑愈发的清醒。

“明丽呀,你知道我都碰到谁了吗?”她努力地露出笑脸,脸上有了笑容,说话的声音也跟着有了点喜色,没等张明丽回答,她就自顾自地回答,“是陆锋耶,你还记得陆锋吗?就那个……”

“知道啦,你是说陆锋?”张明丽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听上去很遥远似的,“好像听说他对你挺有意思的,可惜你就中意就那个姓韩的小子,还给人写情书,写的都肉麻死了。”

张明丽晓得她各种黑历史,说起来都不带停顿的,叫林校咧了咧嘴,还真是无语,她确实是给那个姓韩的写过情书,那份情书还从席慕蓉的诗里找了些词句掺合着用,自认为是生平写的最好的情书,好些年她都得意洋洋地提起这件事来,到不是还记得姓韩的,只是得意于自己情书写的太好了。

“对呀对呀,就是他呀,”林校连忙点头,一脸的兴奋样,“真让人难以相信,他居然在二中门口开店呢,你知道他叫我时,我都不敢应声,就怕别人说三道四的,昨天我们放学回家,你晓得的,我都是跟我姐一块儿回家,他也跑了出来,还跟我们一块儿上公交车走的——”

“什么?他开店了?你没说错吧,我记得他好像上次说要去什么工地当监工呀,怎么就在你们二中门口开店了?”张明丽半信半疑,“你别吓我!也不要哄我!”

林校对着自己映在玻璃上的人影摸摸鼻子,“我哄你做什么呀,这有什么值当哄的事?你要不要去看看我说的是真是假了?”

“哈哈,那不用,”张明丽回道,“算你没认错。”

林校怎么听这个话觉得怪怪的,怎么能算是她没认错,她是根本没错可认,“哎,你们最近一块儿玩过没?也不知道他们都怎么样了,一直在忙着念书,碰到陆锋真是叫我吃惊。”

“他们也说呢,好久都不见你了,感觉你最近有点冷漠了呀,是不是考上二中连朋友都不理会了呢,”张明丽的声音透着一种笑意,“是不是想跟陆锋见一面呀?你不用否认啦,他比那个姓韩的小子还要白一点儿,你会喜欢的。”

说得林校好无语,张明丽是从哪里看出来她是喜欢白一点儿的?说实在话,何晟也是挺白的,呃,怎么就想起何晟那个阴晴不定的小鬼了,她赶紧一摇头,想把何晟的影子从脑海里甩出去,“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我哪里有呀。”

“别说了,你还我不知道嘛,见着小白脸就眼睛闪亮的,还说不喜欢?”张明丽实力吐槽,“没事啦,我又不会给你说出去,真是的,想不想跟他们见个面晚上?再我们蹦个迪怎么样?”

林校是蹦过迪的,也就随便随着激烈的音乐,摇头,甩头发,扭腰,摆胯,反正怎么嗨就怎么来,蹦迪在镇上的舞厅里都是夜里九点半开始,那一段时间并不要钱,免费进出,不到这个点,还得每个人得出点钱,买个入场资格。

自从林校自认是改邪归正以来,就一贯没有去过舞厅这种场所,好像所有的“浪漫思想”都没有了,整个人过得跟个苦行僧似的,不由得就兴高采烈地应了声,“还真是好久没去过了,你们去的路上再叫声我,我就去的。”

“那行呀,我CALL他们一下,对了,你们家现在住哪里呀,我去过你们家以前住的那个地方,人家说你们搬走了。”张明丽问她。

林校立马说了自己家的地址,没有丝毫的隐瞒。

两个人就此约好了,林校的心好像安定了一点儿,忽然间就有了雄心壮志,谁让她不好过,她就让谁不好过,才不管现在的陆锋是不是无辜,只要想起过去的事,她就耿耿于怀,恨不得立即叫陆锋倒楣。

但是倒楣,怎么倒楣呢?

她陷入了深思中。

港剧《火玫瑰》却让她找到了灵感,吊起陆锋的心,再甩了他,才最最解恨,她的心不由得坚定起来,绕过边上的早餐买了几个包子跟豆浆,就回了家。

她回了家,林洁已经刷牙洗过脸了,跟她一块儿吃早饭。

林洁咬着咸菜包子,刚咽下就再喝一口豆浆,眉头就微皱,“现在这豆浆真是越卖越水了,差点都没要豆浆味了,真是太淡了。”

“这个豆浆粉冲水的,”林校不以为然,喝着快要没豆味的所谓豆浆,“就那么一点儿粉,人家冲成那么一大份,要挣的多点,肯定多加水呀,你不看现在都卖那种盒装的牛奶了,不就是以前人家卖牛奶就把奶粉一拌开水,开始还有味儿,后面味越来越没有了,只好卖这种了。”

“噗——”林洁忍不住笑出声,“讲得你好像亲眼见到一样。”

林洁没说的是她确实是亲眼见过,上辈子的这时候她就没有读书了,就到早餐店打过工,后来实在是受不了大清早四点就起床的活,就没有干了,“哪里,我听别人都这么说。”

“以后呀我们自己买个豆浆机,”林洁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拿着包子咬着吃,“如果自己有豆浆机,那得有多好呀,不过现在瞧瞧价钱挺贵的,舍不得买。”

《重生九九年》第117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