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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蚁领命而去。
这是一只已经有一半躯壳蜕变为白银色的战蚁。
它飞速靠近了裹着布条的男人。
这个男人此刻已经扯下身上大部分的布条,荼雀可以清晰看见他溃烂的肉体,一块块碎肉耷拉在骨骼上,血管里流淌的不似血液,而似硫酸一般。
全身的血肉都在疯狂溃烂,而后又不断有新鲜的血肉长出,像是一台永动机。
战蚁一靠近他,接触到男人的血肉后躯壳就开始加速蜕变,在极短的时间内蜕变为了一只二阶银蚁。
但是随着这些蜕变而来的,就是飞速流逝的生命力。
甚至战蚁的足肢刚刚刺破男人的心脏,它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化作一堆残朽的躯壳,风一吹,便飞灰湮灭了。
何其可怕!
这人就好似是一个行走的病原体,但凡靠近他的,以生命为代价,升华到极致,然后飞速灭亡。
荼雀使用洞悉。
【不死病,利用生命力在极短的时间内激发人的潜能,无论受了什么伤害,都可以以透支生命为代价,立刻修复伤情,不会死去,除非生命枯竭。
不死病母体会污染所接触到的一切生命物体,母体唯一,死后才会出现下一位例。】
这东西,有点邪门啊。
一股凉气,从尾椎直冲天灵盖。
荼雀又往后退了几步,可是那个男人还在往荼雀这边阴暗爬行。他刚刚的自残搞得他脖颈歪折,两条手臂也不自觉扭曲了,饶是如此,他还在朝荼雀蛄蛹。
d,看到此情此景,荼雀都觉得变态。
也是此刻,一直沉寂的蛊之界发出了一道道深沉欲念,
【要,要这个!】
【吾要他!】
【要啊!】
荼雀本来想直接跑路,但是蛊之界渴求的神念令她停住了脚步。
荼雀试探性用千丝去接触男人。
还没接触到男人的血肉,仅仅是探入男人周身的空气中,千丝顶端就如褪色的红线一般,一寸寸发白,还有往末端蔓延的趋势。
荼雀立刻断开了这根千丝。
这东西,要怎么搞,真的愁人。
她看了眼蛊之界内的蛊虫,视线忽然停住在那个小小的金色蜂巢上。
噬魂蜂正趴在一朵小变异野菊上呼呼大睡,毛茸茸的肚子一起一伏,看起来十分可爱。
荼雀眼睛一亮,或许它可以。
荼雀把噬魂蜂召唤出来,然后又把一块织娘刚刚织好的布匹给噬魂蜂里三层外三层包裹好。
噬魂蜂吸食魂魄只需要把尾针扎入目标的大脑,然后魂魄就会被那根尾针吸食殆尽,吞吃一个完整魂魄大概需要五秒钟。
可是,荼雀担心噬魂蜂抗不过这五秒。
她把噬魂蜂捧在手里殷殷教导:“动作一定要快准狠,明白么?”
噬魂蜂毛茸茸的脑袋蹭了蹭蛊师的手心,表示它理解,它可是出了名的吃饭快,主人大可放心。
荼雀到底不放心,让一只刺客蚁裹着噬魂蜂以超音速冲向了不死病男,十秒钟的时间,这只刺客蚁由一阶进化到了二阶,而后全身躯壳一片片剥落,最后只剩一具骨骼,风吹过,骨骼化作一片飞灰,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噬魂蜂也借着这个机会把尾针扎入了男人的脑壳,仅仅两秒钟,便把男人的灵魂吸收了干净。
它毛茸茸的身体在不死病的影像下长大一圈,荼雀召回它,便觉它精气亏损严重,直接割开手指喂了噬魂蜂五十毫升血,才让蛊虫重新恢复了活力。
时也命也。
若不是荼雀阴差阳错搞到这只噬魂蜂,今日怕是只能夹尾而逃。
《我在废土养了一条狗》第141章 不死病(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