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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米真是个奇妙的城市,在这里你什么人都看得到,包括蜘蛛头子。
小小走到窗户前,打开窗。外面早晨的阳光透进来,她将一朵鲜花咬着尝味道。这个世界她孤单到无处可去,在来到这个世界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一直分不清梦与现实。她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否存在,也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
“芽子,找个时间跟米露告白吧。”小小突然对屋顶上的小队长大声喊出声,她望着艾斯米开始蔚蓝的天空,那个头绑着绷带的男人,其实真的配不上米露。
蛋糕店里甜甜的味道弥漫不散,她望着满屋子的阳光想,如果这个世界上有艾斯米这个地方,她就有足够的理由说服自己,留下来也不是那么坏的事。
因为这里有鲜花,有人情,有朋友,还有共同梦想的伙伴。
比起一本漫画,她发现自己一开始喜欢上的就是,艾斯米这个繁花之城。
兰斯,住酒店去
我是在雨声中慢慢醒过来,艾斯米冬初的雨水砸在关上的玻璃窗上,是种清脆的透明感。
把手从被窝里伸出来,脑子里还有些迷糊,我边揉揉眼睛边从那个温暖的怀抱里爬出来。
没爬多远我揉着眼的手就按到头上,头皮发麻的感觉。
有些无奈回头对那个只会赖床的家伙抱怨,“兰斯,不要抓我的头发。”这都是什么鬼毛病,好不容易适应了他死不松手的力道,现在却一直在纠结头发长后,他多了个喜欢睡觉死抓着我的头发不放的坏习惯。
他半睁开那双一片黑蒙的眼睛,眼里浓郁的阴暗告诉我他还处于不清醒的状态。
我有些心疼地伸出手轻柔地覆上他的眼睛,然后接近他俯□在他脸上留下一个安抚的吻,“没事,好好睡觉。”
无论想了多少方法,他的失眠症从来没好过,只要外出无论是短暂一个星期或者两个月,他都可以自虐到期间不闭一次眼。搞到每次外出回来后,无一例外都会带回一对熊猫级别的黑眼圈,意志力得多变态才能支撑他这么长时间不睡觉时理智的不崩溃。
我敏锐地感受到他在我轻声的安抚下游放松地闭上眼,才松开自己的手。
其实也不是说他从来没崩溃过,只是他崩溃时跟他的冷静理智分开得很彻底,所以只要他没有具体的表现,连他的团员都不会发现,这个黑着眼圈那么有条理地安排一切事情的家伙,其实两只脚都踩到疯狂的极端里。
我握住他被子里的手,然后低着头轻轻将有些微曲的银灰色头发,一绺一绺从他手指间解开。
留长发其实是种麻烦,可是要剪掉也觉得是种可惜。年龄到了某个阶段总要让外表贴近实际的岁数,因为身体的特殊性,我发育得比较晚,所以外表比实际年龄年轻幼稚。长发可以改善这种距离,至少可以让我看起来成熟点。
发丝在他自然弯曲的手指中互相纠缠,我无计可施看着他手中那把死结无处解的发尾,越解越混乱,这些非自然的死结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一秒内用手指缠绕起来的。
麻烦的小子,连头发都可以当成偏执的小游戏乐此不疲地玩着。
我低着头,将视线抬高点看到他安静得很无辜的睡脸,青涩的脸部线条随着岁月的磨砺趋向成熟,可惜这份成熟并不足以改变他的娃娃脸,还是念能力者总是年轻得过分的原因?反正外表依旧是清秀有余,过于文气,不告诉别人年龄还可以装学生的样子。
犹豫地听着屋外的雨声,空气中有一种冬来的寒气,我想了想还是小心爬回被窝,重新蹭回他温暖的怀抱里,他自然侧了侧身体伸手抱住我,手指尖打着死结的长发至始至终都没有要放开的意思。
我闭上眼有点不满地喃语,“下次不准这样,兰斯。”自己赖床,也非要拉着我赖床,年纪越大越孩子气。
“只要你解得开那些头发不就可以了。”他闭着眼睛,声音有刚从沉睡中回来的沙哑,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的小把戏被揭穿。
我昏昏欲睡地轻声说:“你明知道我解不开,快睡觉,天要亮了。”
“嗯。”他轻应了一声后又恢复安静,刚才片刻的清醒只是他觉得需要醒过来,所以现在又陷入深层的睡眠里。
屋外的雨声一直没停过,艾斯米的冬天经常下雨,这种天气最适合赖床。我拍拍他的背,有些无奈地懒虫有时也是被人逼着当的,可惜又狠不下心拽醒他,昨天进家门之前他不知道又有多久没闭过眼。
一想到他累崩溃后那种任性到没道理讲的孩子气,我还是觉得他想赖床就赖吧。
大罗红花全部凋谢光,只剩下一片绿色的叶子在雨中无声地伫立着,这片浅绿色连同篱笆门上的藤玫瑰花,都得等到春天跟夏天才会重新开花。只有月光花一年四季会在夜晚盛开,或者在冬季的雨天里长出半含半露会发光的花苞。
鸭子花倒是不在乎季节水土跟温度,隔壁院子里的主人从不管那些花朵的死活,所以看不过去的修理工时不时就扛着把大剪刀,把那些从院子里爬出来的鸭子花剪回去。
有时植物生命力强过狗尾巴草也有不利的一面,例如那些花可能一夜之间会从你屋顶瓦上长出来招摇白鸦鸟,然后你就会发现隔壁屋顶上除了跑来吃花籽的鸟群,还有一大堆羽毛跟鸟粪。
我坐在藤椅上,安静地拿着一双制作接近尾声的纯黑色布鞋,正在用线慢慢将鞋底跟鞋面缝起来。不过隔壁院子里的花无论多茂盛,对于梅雅来说其实都没差,梅雅回流星街去了,算算时日已经有半年。
我仔细地一针一针密密缝着,常年在外跑动的鞋子只能在材料及手工下功夫,纯黑色也可以让到处跑的人不易看出脏污。
这双鞋子是要给给侠客的,我发现他很喜欢布鞋的舒适性,可是又老找不到合适的,所以在很久以前我就帮他做布鞋。我发现从我送他第一双鞋子开始他就不叫我“小仓鼠”,而是正正经经叫我的名字,这让我有些哭笑不得这些人的别扭之处。
都不太敢去计算时间是怎么流逝的,有些东西早已面目全非,有些却永远不会改变的样子。
我已经很久都没有真正想起那本漫画书,就算经常见到旅团成员,就算这些年没少来往于流星街,就算团长早已习惯按时回家,可是这些都无关漫画情节,仅仅只是我的生活而已。
我从篮子里拿出捆黑线,开始穿针,黑色的线头轻巧地在指尖穿过针眼。我拿着针望向沙发,他一副没睡饱的样子,懒洋洋拿着钢笔当打发时间为身边一大堆历史书籍做标记。
说起改变,我跟他似乎是变化最少的人,无论是娃娃脸的外表,还是彼此的性格。我是因为上一世性格早已经定型,所以除了阅历与对于这个世界越来越深的认同感外,其实也没什么好变的。
他则是性格过早定型,所以除了越来越圆滑的表面功夫,还有越长大越宅外好像也没变到哪里去。本质上还是那个有兴趣就爬过去为所欲为,没兴趣就死赖着不换地的任性小子。
《猎人同人 库洛洛》第178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