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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格沉着脸喝问:“好,这六成五的进境税是谁定的?实行多长时间了?”
那小吏道:“罗格大人,这税已经实行一年多了,小人人微言轻,税是何人所定,小人并不知道。”这时里弗斯家族的护卫们一阵鼓噪,说:“乔治骑士来了!乔治骑士来了!这回要你们领教一下乔治骑士的厉害!”
远处蹄声响起,一个银甲白马的骑士如风般驰来,远远就大喝道:“什么人敢在里弗斯家族领地捣乱!”
罗格气得胖脸发紫,自己是里弗斯家的独子,居然在自己的领地上屡次被人喝问,这世道是怎么了?罗格自小容貌、身材、魔法无一出众,在魔法学院时泡妞屡战屡败,所以最恨的就是风流潇洒的骑士。毕竟魔法师实力出众的,年纪都已经不小了,对罗格直接威胁不大。此刻这乔治扮相不俗,气焰嚣张,正犯了罗格的大忌。
那乔治冲到三十米处,还不曾减速,且骑枪前指,是标准的骑士战斗姿态。罗格心下暗骂白痴,对象也包括了老里弗斯男爵,怎么找上这么一帮废物来护卫领地,纯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自然罗格也不准备就此放过了这个乔治,估量了一下这乔治的等级,一个精神冲击狠狠的发了过去。
乔治本来正潇洒无比的冲刺,预计在十米处才减速,最后以一个战马人立原地转上一周收场,让属下看看真正骑士的技艺。他正陶醉间,猛然感觉一个重锤狠狠的砸在头盔上,眼前金星闪耀,整个人仰天从马上飞起,扑通一声重重摔在地上,两道鼻血从头盔的栅栏中喷了出来。那把骑枪在空中转了两圈,笔直对着他的胸口插了下去,众人一片惊呼!
眼见得乔治骑士就要莫名其妙的死在当场,那骑枪突然一偏,紧贴着身体插在了地上。
罗格战斧一挥,恶狠狠的对手下说道:“把这群杂碎的武装都给我卸了,操他奶奶的,有人敢反抗的,你们就当我不在这好了!老子还管不了这几个家奴了?”
里弗斯家族护卫们一见指望的靠山突然落马重伤,罗格又自称是里弗斯家独子,加上这些人虽然作威作福惯了,但也都是些欺软怕硬之人,遇到了如狼似虎的“龙与美人”骑士,再也不敢反抗。
罗格突然想起一事,看乔治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精神力轻轻发动,打开了他头盔的面罩。罗格哈哈一笑,道:“原来是乔治表哥啊!你不是在王都骑士团做见习骑士的吗,怎么突然屈尊跑这小地方当起护卫骑士来了?”
吩咐了一个骑士把神智尚不清楚的乔治扶上了马,罗格挑了一个看起来神情凶悍的护卫“骑士”跟在自己身边,当先向家里驰去。一路行来,罗格漫不经心的问道:“这一年多日子过得还行吧?”
那“骑士”答道:“托里弗斯老爷和乔治大人的福,一直都很照顾属下们。”
“我那布朗叔叔可好?在这里呆得还习惯吧?”
那“骑士”顺口答道:“布朗大人很喜欢这里……啊!”
罗格转头看着他,微笑的道:“操你奶奶的,有什么要瞒我的是吧?看来你也知道我是谁嘛。”
那“骑士”一听,面色由恭敬转为傲慢,哼了一声说:“罗格大人,我们可是一直跟随布朗老爷的亲随!虽然这次乔治阁下不小心落马,但想必您也知道,他哥哥布兰克大人武技更是高明!小人劝您还是让您那些手下小心些好!”
罗格心里怒极,脸上笑意越发的欢畅。
身后的罗伯斯基听见了二人对话,打定主意一会若有冲突,一定第一个冲上去,嘿嘿,此等痛打乡下土狗、又能大表忠心的机会,哪是随随便便就有的?罗伯斯基虽然胆小,但这些护卫素质实在比起昔日手下那些山贼都有些不如。想到这里,罗伯斯基不由得有些后悔,早知如此,给些大贵族当当护院,日子应该过得不错。
“这位大哥!”罗格当下改了称呼,那“骑士”哼了一声,居然受用了,“小弟人胖了一些,这斧子有些重,麻烦大哥帮我拎拎。”说着,将“缚魂”平递到那“骑士”面前。
那“骑士”大大咧咧伸出一只手接住了缚魂,嘴里还道:“罗格大人,骑士都是要经过长期严格训练才能胜任的!比如说我……唉哟!”
罗格已经松开了手!
三百多斤的“缚魂”突然下落,这压力何等沉重,立刻把那“骑士”左手手肘压脱了臼。“缚魂”落势丝毫不缓,接着重重砸在马背上。这种小地方又能有什么好马了?那马悲鸣一声,四腿一软,倒在地上,把那“骑士”压在了下面。“缚魂”仍不罢休,紧跟着落在“骑士”一条大腿上,只听得“喀喇”一声脆响,“骑士”的大腿骨已被压折。那“骑士”此刻才来得及惨呼一声,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罗伯斯基脸色苍白之极,急忙跳下马来,小跑几步,抢着去拾“缚魂”。他并不以力量见长,虽然三百多斤的重量对一个七级战士来说还不至于拿不起来,但提着“缚魂”也让他脸红脖子粗。他极力将“缚魂”举过头,罗格一把提过,随手挂在马后,罗伯斯基这才吐出一口粗气。看这把战斧颇为纤巧精致,怎么竟会如此重法?再想到平日罗格信手挥洒,好像全无重量的样子,罗伯斯基越想越是心寒。
恰好此时罗格大有深意的一眼看了过来,罗伯斯基立觉这一眼仿佛看入了自己灵魂,牙齿打战,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罗格嘿嘿一笑,转身驱马前行。罗伯斯基慌忙上马,跟了上来。二人不理地上昏倒的骑士,扬长而去。
再向前就到了里弗斯家族领地内惟一的小镇,里弗斯家就座落在镇外一座小山丘上。里弗斯家族住宅是一栋白色的二层佐治亚风格的建筑,已经有三百多年的历史。白色的格子排窗、古雅宽大的门厅、楼前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一直是罗格小时候的最爱。
二人纵马缓缓步入了小镇。
罗格记忆中那个生机勃勃的小镇早已经不见了。
整个小镇阴暗、脏乱、破败。镇民们衣衫蓝缕,目无表情的注视着罗格和罗伯斯基。罗格的手死死的抓着的缰绳,指关节因过于用力都有些发白,上等皮革精制的马缰在他的手下呻吟着,扭曲着,一道道的裂缝悄悄的扩散开。罗格浑然不觉,只想找出一点记忆中曾经熟悉的地方来。
罗格默默的在一座二层红砖楼前停了下来。小楼已经显得破败,橡木大门紧紧关着,上面的红漆已经驳落了七七八八,门旁钉着一个铜制的金属支架,已经在风雨中锈蚀得绿迹斑斑。寒风吹过,几个还挂在上面的铜环发出丁当的响声,原本该挂在铜环上的招牌却已经不知去向。罗格翻身下马,轻轻抚摸着橡木大门,低声对罗伯斯基说道:“这里原来是小镇上惟一的酒馆,我五岁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里,一直到十五岁离开家,这一直是我最愿意来的地方。”聪明如罗伯斯基,自然知道此时不宜搭话,只是陪着长叹一口气。
《亵渎兽爪有什么用》第70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