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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高炽抄得一头汗,道:“爹,郑和应当也能看见仙迹,您可别急,回头他保不定就上奏疏来了。”
永乐帝不管,骂道:“先送去!当皇帝的等臣子揣摩心意上奏疏,要等到什么时候,往后你若敢这么当皇帝,当心老子削你,快!八百里加急!盖上你那没用的皇太子金印,快滚!”
“哎,哎,哎!”朱高炽捧着自个一肚子荡漾的肉连声应道,心中却在大逆不道地腹诽,爹,儿子要是当了皇帝,您只怕已经到下头跟爷爷在一块儿了,您都不知会不会被爷爷削,还怎么削儿子啊?
林菱看完玉米地,顺带拔了点野草,才举着手机去另一边的番薯地,和网友们介绍道:
【这是我家种的番薯,不过我们家种的不是红薯,是紫白薯,这种品种没有其他品种产量高,而且个头也长得没有红薯大,但是特别好吃,也叫冰淇淋蜜薯,切开里头是白色的,中间带一圈紫色的芯,这种番薯的叶子也是深紫色的。】
林菱说着说着都把自己说馋了,挑了两棵壮的地瓜藤,蹲在地上徒手就开始挖:“小时候最喜欢在田间地头现挖番薯现烤了,后来有一回把邻居堆在那儿的稻草点燃了,火冲天而起,我头发都被烧着了,屁股差点没被爷爷打开花。”
但现在回想起来,满脸熏得漆黑,又哭得鼻涕搅眼泪的自己竟也那般有趣。
林菱一顿挖,拽出来俩巴掌大的地瓜,还掰开给网友看看里头:
【外皮和红薯还是很像的,微微偏紫一点,但里头就截然不同了吧,中间那层紫心特别好吃,这种品种比较少见,皮特别薄,不会噎嗓子,但也不会软塌塌的,这个就算放凉了也好吃,丝滑绵软,就像在吃冰淇淋一样,所以叫冰淇淋蜜薯。
因为我家种菜就是自个吃,也不去卖,所以就都是挑好吃的品种种,不管产量。如果大家有想自己做农场的,就不能选这种品种的番薯,要选苏薯8号,这是南京农科院杂交选育出来的新品种,非常厉害,不挑地,沙地都能种,而且结薯早、不招虫害,产出的巨大薯占九成,平均一亩地能生产五千多斤呢!】
一亩地,五千多斤???
这番薯比杂交稻还厉害啊!
“噗通”一声,朱元璋差点从龙椅上摔下来。
杂交,又是杂交!
这门厉害的技术一定要叫老五学会啊!
他抖着手,问道:
【棣子,开门,是爹地:这番薯是从哪里来的?又是怎么杂交成这样的?】
林菱本来就打算说呢,于是就点点头:
【正好,番薯传入中国的故事也很惊心动魄哦!我可是听我爷爷讲陈家与番薯的故事长大的。咱们从头说起哈,番薯原产自南美洲,大概是墨西哥、哥伦比亚那一带,后来被西方传教士传播到世界各地,传到咱们国家的话,是明朝万历二十一年,但却不是西方主动传给我们的。】
“又是美洲!”嬴政眯起了眼,“又是明朝。”
美洲是个好地方啊。
这明朝运道也真好啊。
【万历八年,祖籍闽地长乐的陈振龙虽然饱读诗书,却止步秀才,乡试屡试不第,于是只能弃儒从商,咱们都知道,闽地历来崇山峻岭、车马难通,若要做生意,只能出海,于是他就带着茶叶、泉州白瓷等货物到吕宋,也就是咱们现在说的菲律宾做生意。】
永乐年间,永乐帝连忙与孙儿朱瞻基展开了之前郑和献上的航海舆图,将目光投向东南沿海又顺着那漫长的海岸线,仿佛越过惊涛骇浪,目光落在了更远的海岛之上。
“爷爷,那就是吕宋!”
吕宋是大明的藩属国,被列为“不征之国”,明廷还派遣官员驻扎吕宋,两地贸易往来也很频繁,因此,永乐帝微微一笑:“正好不远,不知这会儿番薯是否已传到吕宋了……”
若是如此,不正好坐收渔翁之利?虽是不征之国,但偶尔征一下也无伤大雅嘛。
【菲律宾当时是西班牙的殖民地,已经种植番薯许久,陈振龙就发现这番薯可真是个好东西啊!可生吃也可熟食,而且非常容易种植,几乎可以说一扔就长,耐旱、产量还大,他马上就想到闽地“八山一水一分田”,生活在闽地的老百姓深处深山,土瘠民贫,雨水又少,人人饥馑,偶尔遭到灾年歉岁,饿殍遍野,惨状难睹!就想带回祖国,好造福乡民。但西班牙殖民者不允许一颗番薯出境,管控极为严格,陈振龙便在菲律宾偷偷学习如何种植红薯,暗中等待时机。】
永乐帝的笑容顿时僵住了。
我大明的藩属国,怎么成了那什么西班牙的殖民地??好你个万历鳖孙,连属国都震慑不住了!可恶!
永乐帝眉头一皱,朱瞻基也抹了抹头上沁出的汗水,心中却想,殖是繁殖、孳生之意,又还有尸骨之意,再加上个“民”……就仿佛那西班牙是踏着无数尸骨而在吕宋繁衍生息一般……听起来只觉阴风阵阵,可真让人不舒服。
【因西班牙的封锁太严密,一直到万历二十一年,已经50岁的陈振龙才找到机会,他不顾西班牙的枪炮、冒着生命危险,偷偷将番薯藤编入船只的吸水绳中,终于躲过了搜查,后来又经过七昼夜几乎没有停歇的航行,涉险将薯种带回了闽地的首府福州,在自家的田地里试种番薯。
正好隔年,福州大旱!眼看春日无雨,长到一半的青苗就要颗粒无收,福建巡抚金学曾望着打蔫的水田心中惆怅无比,陈振龙却没有藏私,他让儿子陈经纶向巡抚呈报了《献薯藤种法禀帖》,说明了番薯之利,建议官府带头试种番薯以解灾荒。
《诸朝是什么意思》第37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