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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想法让栾欢打从心里笑了出来。
看吧,李俊凯带回来,李俊凯很珍惜的那个女孩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没有良心。
于是,栾欢笑着从椅子上站起来,她把头搁在即将成为自己丈夫的男人肩膀上,对着男人说了点甜言蜜语。
“容允桢,如果现在有巧克力的话,我想我会奖励你一块巧克力的,我会把巧克力拨开送到你口中,说,嘿,同学,你做得很棒。”
“怎么说?”
栾欢嘴角的笑容在加深:“容允桢,你刚刚叫了五次栾欢,你没有一次把‘栾欢’叫成‘奕欢’,这一点让我很高兴,怎么办?现在,我没有巧克力,所以,我只好把自己当成了巧克力奖励给你。”
虽然栾欢看不到容允桢的脸,可栾欢知道容允桢在笑,笑容温热气息落在她的颈部上,有点像挠痒痒。
李俊凯推门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光景,男的坐上化妆台上,女的站着,男人的身体时直挺挺的,女的身体是往前倾斜一点。
只一眼李俊凯就知道是自家的小欢在向着她的新郎投怀送抱。
带着岁月印记的古堡,复古礼服的新郎新娘,戴着小圆帽穿着礼仪礼服主持婚礼的大主教,不敢放松表情的观礼嘉宾,那些被勒令停在用警戒线圈着区域的车辆,以及古堡外被劝停在外的只能用文字滚动报道婚礼的记者,还有穿着节日迎宾礼服的奥地利哨兵让这场婚礼像极了国王加冕仪式。
没有人敢大声呼吸。
或许,当天,就只有新娘的哥哥看着有点不在状态。
李若斯坐在李俊凯身边,整场婚礼下来他都浑浑噩噩的,在过去的三天里他一直在赶路,没有停歇的旅程让他疲倦,更为疲惫的是心。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小欢怎么说嫁人就嫁人呢?
李若斯还怀疑此时此刻或许是一场梦,直到那声清脆的女声响起:Yes,Ido!
Yes,Ido!宛如魔音。
李若斯目光开始有了聚焦,他看着殿堂上的那个女人,戴在她无名指上指环的钻石光辉刺痛了他的眼。
俨然,已经是尘埃落定。
侧过头,指着腕表李若斯低声的和自己的父亲说:爸爸,我先出去一下,我现在必须去打一通很重要的电话。
他的父亲皱了皱眉。
没有等李俊凯回答李若斯就移动脚步。
主教的声音在他的背后响着,安宁,祥和,说着祝福的话语,唱诗班的孩子声音宛如天籁,李若斯加快着脚步,让那些声音赶快离自己远点。
终于,声音听不见了,他也终于逃出了婚礼现场,或许那些人会嘲笑他的不得体,会那样的,那些人的嘴巴有时候臭得像茅坑。
手去摸口袋,没有烟。
李若斯大口喘着气,小欢要嫁人了,不,小欢已经嫁人了,嫁给一位比他英俊的男人。
栾欢的运气好像不错,居然嫁给了那样有着出色外表的男人。
那个男人在不久前他见过,他给他的亲人打电话,他和电话里的亲人说要他要结婚了,口气很平淡,就像是在说今天天气还行。
那家伙凭什么用那么平淡的口气说他要结婚的,他娶走的新娘可是小欢,要是他来说的话他会发疯的说着的。
最最重要的是男人的口气一点都听不出很开心的样子。
和栾欢结婚并没有让男人感到高兴,这个念头堵在他的喉哝上,然后。。
一种直觉促使李若斯开始奔跑起来,但愿他能找到那间房间,但愿他能在那个房间里找到那只手机。
在奔跑的过程中若斯不住的回响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一遍一遍的循环着。
“栾欢,我诅咒你,我诅咒你有一天深深爱着一个男人,而你的爱永远得不到回应。”
汗珠从他的额头上掉落,他脱掉自己的礼服。
李若斯不仅找到了那间房间,他还找到了那只手机,房间门是紧紧锁着的,他费了很大力气才从另外房间的阳台上爬到这个房间。
拿着手机的手在发抖,手机很旧,是老一代美国人喜欢的黑莓机,李若斯按下重播键,电话传来的是一声有一声的“嘟-------”
“嘟------”不厌其烦的响着,期间还夹渣着一些噪音,那噪音让李若斯心烦意乱。
没有人接起电话,拨打第二遍时依然没有人接起,李若斯记下了那个电话号码,房间里有若有若无的烟味,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就只有一只褐色的包,包看着很旧,是帆布包,帆布包的袋口绣着洋基队那个著名的队标。
刚刚的手机放在了帆布包里,李若斯再看了一眼那个旧帆布包,感觉有点奇怪,有一阵子美国很流行这种包,少年们背着这样的包骑着单车在大街小巷上的画面比比皆是。
《宜嫁娶的好日子》第30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