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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漫步:而且小临风还被写得那么贤惠!
戴墨镜的兔子:是啊,跟个小媳妇一样。
路边临风:小媳妇你妹!
海边漫步:咦,小临风你也会骂人了~
海边漫步:我也想客串个什么公子嘛,对手指。
二十四桥明月夜:你去找千秋啊,在群里嚎有屁用。
戴墨镜的兔子:就你还想当什么公子?海边公子?漫步公子?
海边漫步:…………
二十四桥明月夜:我看海鳗公子这个名儿不错。
海边漫步:给我滚!!
从此海边漫步在聊天群里有了个新绰号,海鳗公子。而路边临风也有了个新绰号,小媳妇。
后来有一次千秋一世上群,看到群里小媳妇长小媳妇短的喊得热闹,就问了一句“谁是小媳妇?”
这下子群里炸开了锅,大家纷纷表示,小媳妇家的千秋老爷来了!小媳妇快出来啊!
千秋一世一头雾水,看着自己被冠了个新名字,千秋老爷。
路边临风羞愤交加,决定潜水装死。
最后千秋一世还是弄清楚了谁是小媳妇,他觉得有些好笑,也懒得反驳,随便这群活宝去闹。路边临风虽然觉得郁闷,但也无可奈何,反抗了数次无果后,只好当没看到。习惯了这个绰号后,也不觉得怎么丢人了,反正大家也没啥恶意,以至于到后来群里有人问,小媳妇在不?他还会自觉的冒出来应一声,在。
可见群众的力量是多么可怕,个人的反抗是多么渺小。
陆临住进来两个月后,渐渐也不像刚开始那么拘谨了。起初两人一起吃晚饭时,几乎都不怎么开口说话,默默的吃完后各干各的事。现在也开始有所交流了,陆临说说公司里的趣闻,贺维琛听着,有时候搭一两句话,倒也形成了个聊天的氛围。
陆临心想,其实贺维琛也不是那么难以接近,只是他真的不爱说自己的事。
就像他那个以前的同居人,贺维琛就一次都没有提起过。陆临其实心里有些好奇,因为在他的房间里,还残存着前任主人留下的点滴痕迹。他清理书桌的时候,还在抽屉里的一堆过期杂志中发现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贺维琛和一个男孩子肩并肩的合影。两个人都很青春的样子,大概是好几年前的照片了,那个男孩子笑得无比灿烂,贺维琛微抿着唇,略带笑意。
应该是感情很好的两个人,不然以贺维琛的性格,怎么会和别人合影。
这张照片给陆临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不是他多心,而是照片背面写了一句话:愿此刻长存。后面还画了一颗心。
如果是两个女孩子,陆临不会觉得奇怪。然而两个男生,就算是好朋友,有必要在照片后面写这么肉麻的话,还画颗心的么?
《与青春作别》第19章(第1/2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