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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五大世族名门之一,王氏开枝散叶,人口众多,自然分了嫡系旁系。
王君如便隶属王氏旁系一脉,他年纪轻轻考得秀才,本以为会有一番作为,然而三十多年过去,还是个秀才。
科举之路,荆棘满布,从来都是百里挑一,不知多少人被拦在路上,裹足不前,断了前途。
对于不少读书人,科举几乎是唯一的前途;但也有一部分家境富庶的,如果考不上,那就回家继承产业,当个纨绔子弟。
身为王氏旁系,虽然比不过嫡系的风光,可王君如的日子依然过得优哉游哉,年轻的时候是游山玩水,风花雪月,等上了年纪,又是勾栏听曲,酒色醉人。
他一向自命风流,即使娱乐活动丰富多彩,可身子骨依然硬朗,看样子,至少能玩到古稀之年。
近日,王君如又看上了一户人家的姑娘,年方二八,颇为清秀。对方父母说了,只需五十两银子为聘,即可纳为妾室。
这点银子对他而言不算什么,之所以犹豫不决,主要是又看中了另一家的姑娘……
今日,王君如乘着轿子出门,再去瞧一瞧两家姑娘,颇有些“货比三家”的意味,然后再做决定,好娶哪一个为自己的第三房小妾。
街上热闹,商贩叫卖,行人往来。
王君如下了轿子,准备在路边摊上挑个饰品,买去送给姑娘家。
那么,是该买叉子呢,还是簪子,而或一面镜子?
有个人突然出现了,头戴斗笠,身穿青衫,他径直奔着王君如而来。
诡异的是,王君如竟仿佛完全看不到对方一样。
不但他看不到,身边的长随也看不到,街上众多的人们也看不到。
嗤的轻响!
一支锈迹斑斑的铜制簪子狠狠地刺入王君如的咽喉处。
突如其来的重击,使得他被吓着了,想要呼救,但喉咙“咯咯”声响,像个被捏住了颈脖的鸭子。
簪子刺得很深……
王君如连拔出来的力气都没了,他俯身摔倒下去,撞翻了身前的摊子。
这时候,随从轿夫才醒过神来。
“死人啦!”
摊贩发出刺耳的尖叫,街上大乱。
……
风吹拂,江面起了波澜,一阵一阵的,浪花一朵朵。
“公子,你回来了?”
见到陈晋,小倩很惊喜地叫道。
陈晋手里提着大袋的食材,笑道:“事情办得顺利。”
小倩接过食材:“你没吃饭吧?我这就下厨去。”
“好。”
说实话,小倩真是个伶俐的女孩,悟性高,学东西极快,尤其在烹饪这一块,绝对是有天赋的。
当初接纳她,主要是推不开鬼畜还阳丹的人情,本觉得会是个累赘麻烦,现在看来,倒是好的。
哪个男人,不喜欢被人服侍?
尤其是个聪明伶俐的漂亮女孩。
自从生活方式渐趋正常化,小倩慢慢长开了,大大的眼睛,长长的黑发,脸颊甚至长出了婴儿肥。乍一看,居然有几分二次元的萝莉风。
养眼得很。
计算时日,她已经跨过了十五岁的坎儿。只要不出大的意外,就能和正常人一样了。
其实小倩把《白骨无相大自在法咒》参悟透了,将鬼物娘姆修炼成无相白骨,那么她不但不会短寿夭折,还会变得长寿。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要看她的造化如何。
《地煞之首结局》第119章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第1/4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