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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少则听他这样说也来了一点兴致,坐到床边微侧过头看向屏幕:“你弄这个做什么?”
“有些好奇,随便看看。”
叶宇征没有说的是,因为从前工作性质的缘故,他有进行过一定程度的抗药性训练,对于一般程度的药物有很强的抗药性,这种优势在几次毒气环境解救人质的行动中帮了他很大的忙。而这次不过是中等程度的瘴气,其他人毫发无损,却让他直接昏厥了过去,他便留了心,着意想要更多地了解这种瘴气的成分。
“我来看看。”
叶宇征微微侧过头打量了应少则一眼,将膝盖上的笔记本递给他。
应少则接过笔记本,手指在键盘上噼里啪啦一阵敲击,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将笔记本还给他,叶宇征接过笔记本,朝屏幕上快速地浏览了几行,随即脸上露出一点惊喜的神色:“没错,就是这个。”
他有些惊讶地朝应少则看了一眼:“怎么分析出的?”
“这是一种特殊的瘴气,里面的几种成分对特种人类而言没有大碍,对普通人类来说却很容易被麻痹神经,”应少则回身将粥碗递给他:“所以宇征,你不要觉得有压力。”
叶宇征接过粥碗时却愣了一下:“这是……酒酿元宵?”
“酒酿是没错,不过没有元宵,你现在还在生病,元宵不容易消化,这是红豆沙做的圆子,你尝尝合不合胃口。”
叶宇征低头尝了一口,红豆软糯香甜,混合着酒酿的香气,味道的确不错。
叶宇征这个人其实对于食物来说是没有多大的爱好的,他每日三餐的内容都是固定的,全部按照标准的营养配比。准确来说,他每日的进食并不是为了口欲,很大程度上来说只是为了满足身体的需要,就像为了支持机器的运转而加入机油一样。
苏女萝曾说过叶宇征是个十分无聊的人,他没有什么特殊喜爱的食物,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甚至没有强烈的情绪起伏冲动,他过着极其规律的生活,何时起床,何时运动,何时训练,整个人就像是一部经过精密设计运转的机器。
他曾经问过叶宇征,你这样过着苦行僧一样的生活不觉得烦吗?
他就是这样一个无趣的人,每一天,每一件事都要按照特定的计划执行,他的生活就像他的人一样,规规矩矩,永远按照设定好的路线来走。虽然他漂亮的外表,良好的家教足以吸引许多异性的目光,然而就只是吸引而已,因为很少有人可以忍受这样没有情趣的干巴巴的生活。
而在工作中时,这个特质就更加明显,表现在每次他的组员与他行动时总是很头疼。因为你就像是一个毫无用处的人:他总是将全部的事情都计划好了,你只要按照他的计划来做就好——其实不按计划也没有什么大碍,一旦你脱离了他的计划,他就会启动planB来补救。不管你出了什么差错,他都能第一时间弥补,就算你干脆脱手不干了也没关系,因为就算没有你,他一样能够从从容容地将匪徒制服。如果只是一次两次,你会觉得很高兴,你有一个这样厉害的组长,可以轻松获得表彰。然而时间久了就受不了了,因为你会觉得自己只是个没有用处的装饰品,不,因为组长的容貌值太高,你可能连装饰品也算不上。
不过就算你情绪不好也没什么用,因为叶宇征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的情商低到让人无法忍受,或许并不是情商低的问题,而是他根本就没把心思放在这上面,他全部的精神都倾注在如何解决匪徒上了。
叶宇征正低着头吃着,应少则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低头看了一眼,忽然脸色微微一变。
“我去接个电话。”
叶宇征“嗯”了一声,没放在心上。
等应少则回到了自己的卧室,才将电话接了起来。
全息屏幕弹出,应道封的身影出现。
应道封年轻的时候,英俊程度在警署里就是数一数二的。二十多年过去,他的眼角有了些细纹,但因为气质被琢磨得成熟,反而显得更加有味道。
他的面孔棱角分明,眉毛浓黑挺直,显出正直而冷冽的气度。与应少则和应少麟不同,他的性格是有一些急躁的,虽然这种特质经过了岁月的沉淀显得不明显起来,然而还是偶尔会显现。
所以电话刚一接通,他就开门见山地问应少则:“你订婚了?”
应少则毫不犹豫地回答:“是。”
应道封二十二岁进入警署,因为敏捷的身手,过人的头脑,不到两年就晋升为行动组组长。
在他进入警署的第三年,认识了刚刚进入鉴证科的董苏雅。起初,他对董苏雅是没有什么印象的,这也不怪他,他本身就只醉心于工作,对警署里的其他事情很少放在心上,董苏雅又充其量只算得上甜美可爱,她这种程度的漂亮,在警署众多的美人当中很快就被掩埋了。
不过应道封还是很快就认识了她,不只是他,是警署里的大部分人全部很快认识了她——因为董苏雅实在是太有名了。
用董苏雅老师的话来说,她是几十年难遇的奇才,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夸奖她的话。
给她布置的任务永远完不成,不仅完不成,她还会喋喋不休地骚扰同组成员,导致其他人的任务也完不成。给她讲事情她永远都听不懂,倒不是说她的智商有多低,只是她的心思永远不放在工作上,上一句还像是在听着呢,下一句就不知道神游到哪里去了。
《重生 男神》第106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