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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末一边闲逛,买点儿东西。
慢慢的从繁华的路段离开。
“哎呀!”
拐角转弯走的时候,一个黑色的豆丁撞了出来。
急匆匆闯过的他,没有看到姜末,两个人狠狠撞在一起,双双摔倒在地。
反应过来的他。
“对不起,对不起。”
这是一个十一二岁大的孩子,很明显摔疼的他,虎头虎脑的,摇了摇自己的脑子,站起身来。
这时,发现自己身上的灰尘沾到了姜末身上衣服,让原本洁白的衣服出现了一大团黑色的污渍。
“哪来的家伙?算了,下次要记得注意,万一摔伤了就不好了。”
姜末站起身来,打量着这个脑袋比较大,十一二岁的孩。
乞丐?
这也正常。
破布衣裳,全身上下基本上都是泥巴污渍。
相对来,这已经好很多了。
和原本在濮阳,百姓的处境相比陷入中的濮阳已经焕然一新了。
可以,这里不一定是兖州最富足的城池,但绝对是百姓最好的城池了。
原本兖州的治所,是山阳郡的昌邑。
因为除了泰山还有东郡濮阳,整个兖州大多都是世家领地。
为了不被世家左右,所以曹操选择了州冶所迁到了濮阳。
不过嘛,充其量能够让这座城里八成的人吃上东西。
这个时候,那个子已经在姜末思考的时候快速溜走了。
很明显,他担心姜末之后心痛衣服找自己算账。
姜末察觉到了,但并没有在意。
他还在想着城中百姓们的环境。
无论在什么时候,老幼病残都是最需要帮助的。
能够让人吃饱饭,可不是指他们可以不用劳作。
老百姓每从白,清晨干到整个晚上,也就勉强糊口。
对于这些没有劳动力的孩子,能吃上饭就不错,吃饱是不可能。
当然,这一点仅限孤儿。
曹操在姜末的建议下,以濮阳为中心,通过各种手段打压东郡的世家。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
《三国之我成了大汉天子笔趣阁》第4章 小偷(第1/3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