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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
这句话对也不对,至少不全对,因为要分人的。
对常年接受训练的人来说,对高光来说,七步之内就是又准又快,但对于从未摸过枪的人来说,拿把手枪跟一个拿刀的人在七步之内分生死,还真不一定是谁能活下来。
不用抬杠,有太多的案例可以查询。
但是如果把七步距离换成三步之内,那就一定是拳比枪快。
记住了,快的是子弹的飞行速度,但子弹是枪打出来的,而枪是人用的,
这个三步是什么概令呢,就是一把装了刺刀的步枪可以直接刺击的距离。
也是高光和他面前这个水晶灯上跳下来的人所剩余的距离。
一步只是距离,不是真的需要走上三步,至少高光面前这个人的速度和步代都与正常人截然不同,距离在他的脚下是不同的含义。
一个华夏人,朝着高光伸出了拳头。
高光对着那个华夏人当头就是一枪,但他自认为万无一失的这枪却是落空了。
这么近的距离,高光没可能打不中的,但他这次就是没能打中,因为他看着那个水晶灯上跳下来的人直冲冲的向他扑来的时候,只需要信毛一枪就能把对方的脑袋打爆,可他开枪之前
的一瞬间,那个人却是把头一偏,整个人向右前来了个冲刺。
看着是向前,却能突然改向,就是这一下,让高光根本没有可能会落空的一枪打偏了。
忽焉在左,忽焉在右。
高光眼里已经没有了任何人,他下意识的向后弯腰,用武术套路里的一个铁板桥把自己往后折了下去,但他的枪没有失控。
“陈进军!“
高光嘴里大喊了一个名字,而他的身体在剧烈后仰的同时,手枪再次击发,
陈进军这个名字让高光刻骨铭心,因为约翰念念不忘的高手就叫这个名字,他很多次向高光描述过这个人的相貌
高光真的觉着眼前这位就像约翰描述的陈进军,但是陈进军应该已经死了,被炸死的,而且约翰还见过他的尸体。
应该不是陈进军,但高光就觉得像是陈进军,然后他不管是不是,就喊了这一嗓子。
喊话,开枪,下死手
这次高光没有打头,他打的是敌人的胸口,左胸,心脏位置。
不敢留手,万万不够留手。
在生死一瞬的时刻,留手就是把死亡留给自己。
但是高光这一枪终究还是没中心脏,他击中了敌人的右胸,因为在他开枪之前的一瞬间,敌人身形再动。
但是人再快也快不过子弹。
虽然这是三步之内,但高光近战无敌。
电影里胸口中了一枪还能活蹦乱跳那是扯蛋,就连挣扎着再打几拳都是扯蛋,高光用的是九亭米开花弹,击中人的胸腔后,即使不能瞬间让人致命,即使无法让人瞬间失大全部的行动
《火力为王笔趣阁》第二百二十四章 世无双(第1/3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