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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都市言情 > 鲜衣怒马典故 > 第39章 羚姐日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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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是各班排拉歌、合唱,打乒乓球比赛等等传统的军营活动,

朱昊索然无味,心里藏着事,跟班长告了一个假就回班了。坐在学习桌上打开灯,悉心的捧出羚姐的日记本。缓缓打开,入眼的是一行行娟秀的字迹

三月五日晴

我从学校回家拿冬天的衣服,这几天天气转冷了,福州的气候啊,真的冻死人啦。记得去年买的红色驼绒大衣还没有穿过几次呢,今天可以穿上了,再去做个头,班里好几个女生都染了头,不知道我染了好看吗?什么颜色适合我呢?

回到家就看见一群当兵的在小区里忙活整理环境卫生,给

有几个兵哥哥长得真帅,嘻嘻,比起电视里那些娘娘腔的明星有男人味多了,要是能挑一个做我男朋友多好啊,穿军装的他牵着我的手走在校园里花前月下不知道要羡慕死多少女生啊!嘻嘻,林羚你这个疯丫头思春了吧?也不知道害臊。

两个小兵就在家门口卖力干活,让他们休息一下都不肯,又没有领导在一旁监督着,这些小兵啊真实在。

算了不管他们了,本小姐背自己的书吧,今天背的是司马相如的凤求凰,特别晦涩难懂,背了好几遍都记不住,差点忍不住要火啦,就在我背到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突然窗外传来一个好听的男中音: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我探出头看了看,是门口正在干活的一个小兵出的,看不出来这小兵还是有点文学修养的啊,我想逗逗他到底有几两墨水竟然敢在本小姐面前卖弄,就继续读下去,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想不到他竟然真的毫不费力的接上了,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哼!我继续: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

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他也不停的挑战着我的底线,

好吧,我继续: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这回他应该没辙了吧,一个小兵而已,真的有文化怎么会去当兵?想不到他沉默了一会儿还是接上了: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这一刻我的心跳得很厉害,仿佛门口这个男子不是穿着军装挥汗如雨的小兵,而是一个白衣翩翩的少年公子在月光下抚琴吟诗,呆呆地看着窗外那一张黝黑稚嫩又不失青春飞扬的脸庞,我想我醉了。记得小时候偷偷的读父亲的书,在诗经里看到那么多美好的爱情诗歌,小小的我曾经不止一次的幻想有一天,秋风萧瑟的时节,一个白衣少年漫天飞舞的芦苇摇曳中深情地望着我,缓缓的唱出世间最美的情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

宛在水中央。

那应该就是最美的我和最美的年华最好的情郎吧?

我不仅醉了,还迷失了,迷失在这个陌生的士兵身上,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吗?我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爱情美丽的滋味,嗯、还是等等吧,

终于鼓起勇气出去跟他说了一句话,给他递了一包纸巾,本想给他擦擦汗的,想想还是太不矜持了,林羚啊,你好歹是个男生心里的高冷女神啊!可不能这么随便的,

借口邀请他进屋读书谈诗,他终于答应啦,他和爸爸喝着茶谈古论今,激扬文字,当他说出自己的理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时,真的帅爆了!我和爸爸也惊呆啦!爸爸问他为何从军?答曰:男儿当报国,报国须从军,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这一股自内心的豪气不正是一个男子汉最吸引女人的地方吗?况且他还这么有才华,听他说没有上过大学,所有的知识都是自学的,爸爸两眼放光,感觉捡到了宝贝,我知道他和妈妈看着他又想起了离开我们已经十年的弟弟了,我趁机对他们说:既然这么喜欢他干脆把这个小兵认作干儿子好了,本是一句玩笑话,爸妈竟然当真了。妈妈好像是看出了我的心事,只对我来说了一句话:你喜欢就好,希望他以后不负你。看爸妈默许了,我也很开心,从此多了个伊弟,但是什么时候对他表白好呢?哎,笨死了傻丫头,他如果喜欢你自然会对你表白的,你年轻又漂亮气质,你着什么急啊?来日方长,他还a能跑出你的手心吗?羞死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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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衣怒马典故》第39章 羚姐日记一(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