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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船队将新赛季的季前训练营地点定在洛杉矶,这样一来,球员们便不必再住在训练营或附近的酒店,可以各回各家。
对于那些已经签下保障性合同的球员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这是于飞的提议。
他希望在新赛季正式开始前还能多陪陪家人,毕竟自从他的儿子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就是“达地”,听起来像是萌化的“爹地”。
由于有了孙子,于飞的母亲于凤临也将“于氏餐饮连锁店”开到了加州。她甚至搬离了住了几十年的华盛顿,只为能与小不凡待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
于飞发现,家庭的羁绊从未如此深刻地影响过他。
他现在成了一个常把“家人”挂在嘴边的人,越来越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每一刻。
有时候,他甚至会幻想,范·迪塞尔应该邀请他去《速度与激情》系列电影里演个反派,然后在后续几部电影中洗白。毕竟,那部电影里“家人”的主题和他此刻的心境不谋而合。
不过,于飞也清楚,范·迪塞尔这个自视甚高的家伙和乔丹一样,都有着强烈的自大情结,绝不会允许剧组里出现一个影响力超过他的人。所以,于飞即便想客串,最多也只能在无关紧要的场景中露个脸,要成为主演,几乎不可能。
当然,于飞也只是开玩笑地YY了一下。他对《速度与激情》这种文化影响力连漫威一根毛都比不上的系列电影并不感兴趣。
九月下旬,NBA的季前训练营开营。
这是新赛季即将来临的预兆。
在前往训练营报到之前,伊丽莎白戏谑地说:“等你们训练营结束,宝宝可能就不会说‘达滴’了。”
于飞知道,伊丽莎白一直对此“耿耿于怀”。毕竟,她怀胎十月,辛苦生下宝宝,又细心照看,可以说将全部的爱都给了孩子,可这个小家伙学会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达地”?
于飞轻轻握住伊丽莎白的手,温柔地说:“我晚上就回来。”说完,他低头在未婚妻柔软的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就出门了。
保镖在楼下等候多时,于飞将东西交给他,然后上车,坐进后座。
一路上,于飞看到不少格里芬的海报。
对于这座城市来说,这再正常不过了。毕竟,格里芬曾经凭借个人能力把快船队的球市提升到了几乎可以和湖人抗衡的高度,是个现象级的新星。
然而,洛杉矶的球迷是现实的。
虽然飞天暴扣的球员在NBA中并不多见,但也并非稀有。格里芬虽然是一个观赏性极强的球员,但对于快船队来说,提升战绩才是最迫切的需求——这是格里芬未能实现的。
格里芬在他惊艳的新秀赛季之后,外界对他的扣篮表演的热情便开始逐渐减退。
人们发现,尽管格里芬的表现令人瞩目,但快船队并没有因为他的到来而迅速摆脱烂队的状态。他们依然是过去的模样:胜率无法超过50%,无法进入季后赛,总是在赛季中期便失去季后赛的希望,随后寄希望于乐透抽签。
这正是格里芬最尴尬的地方。他无法带领球队进入季后赛,但却凭借个人能力赢下了几场对战绩毫无意义的比赛。
结果是,快船队的战绩既不够差,难以拿到理想的高顺位选秀权,同时也不够好,无法闯进季后赛,陷入恶性循环。
除去格里芬因伤缺席的新秀赛季,以及之后因停摆失去的一季,在格里芬出战的两个赛季里,快船队都跌入了乐透区,但签位不佳。在号称天赋深度历史最强的2012届选秀中,快船凭借格里芬的表现只拿到了第十顺位。球队管理层用这个宝贵的乐透签选择了梅耶斯·伦纳德,而伦纳德在刚刚过去的新秀赛季场均只得到2分和2个篮板。
虽然人们常说新秀需要三年时间才能看出成色,但有些新秀的潜力,一年就能看清。刚刚结束的这个赛季,快船队的乐透签仍然靠后,但在于飞的影响下,他们选择了扬尼斯·阿德托昆博。虽然当下还没有人知道“希腊怪物”的潜力,但这是一个着眼未来的选择。
格里芬的带队成绩最终令人失望。
第一年惊艳,第二年却未能如外界所期待的那样带队进入季后赛。
现在,他已经没有第三年的机会了。
因为于飞的加入,格里芬的处境变得像当年的约翰·沃尔一样尴尬——一个队史级别的球星,还没来得及对球队施加更多影响,就再也没有了这个机会。
不过,格里芬终究比沃尔幸运。
毕竟他和于飞在球风上并没有直接冲突,相反,如果配合得当,他和这个空降的老大可能会产生良好的化学反应。要知道,于飞在成为GOAT之前,首先超越的便是“魔术师”约翰逊。
《当知骄傲即是羞愧》第五百七十三章 我们因他人而伟大(第1/4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