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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雨小说 > 都市言情 > 丽人行双面燕洵 >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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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个晚上,刘勇走在街上,一双大脚不时地迈过一个个亮晶晶的水洼,他在一点点薄醉中无比清醒地看清了自己。老王那样的生活,是他童年的梦想,但是,今生今世,大概是不可能拥有了。穿过一条条窄窄的小巷,听着巷子深处传来有女人骂小孩的声音,凶狠里透着宠爱和骄纵。这巷子的味道和刚才雨后初晴的味道又不一样了,有刚刚结束的晚饭的残存的菜香米香,有尚未散尽的煤球燃烧的味道,仔细辨别,还有一丝极小极小的小婴儿的奶香和尿布的味道……刘勇在这样的气息里穿行,脑子里,浮起的,却是另外一种味道。

张家的味道。

和这市井里的气息多么不同的一种味道。刘勇轻轻闭一闭眼,仿佛一缕幽魂一样的味道又到了鼻端——穿过眼前这市井的一切。那是——午后,阳光下的花香,被太阳的热力蒸得有点过了,有些懒洋洋;那是——入夜,食物的香混着美酒的香再混着脂粉的香,有些兴奋了;那是——夜半,酒后的气息,人散后的气息,玉簪花的味道渐渐浓起来,有些,简直是有些魅惑了……

当第一声炸雷响起的时候,若莲正在厨房准备一碟小菜:将黄瓜的皮薄薄地转下一层来,用佐料腌了,再卷成细细巧巧的卷子,呈花瓣状摆在盘中。她做得很慢很用心,嘴里还细不可闻地哼着一支曲子。那仿佛就在屋顶炸响的雷惊得她一跳,再也做不下去。紧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第四声,一个又一个的雷滚过,某个瞬间,几乎觉得下一刻,天就会塌了下来。她忽然觉得一阵心悸,轻轻放下手中的活,洗过手,慢慢地折回自己的房里去。走出厨房的时候,天上又是一个炸雷,她几乎觉得有点眩晕了,三步并作两步,进得房去,下意识地掩上门,一颗心慌得跟什么样的。

是,上海年年都有大雷雨。可今年的,现在的这一场,似乎实在太大了些。有多久没有这么响得骇人过了?十五年吧……在她的记忆里,没有一场雷雨有十五年前的那一场那么骇人。那一场,当真永志难忘。

十五年前那个大雷雨之夜,当真惊心动魄,即使淡定如若莲,这如许多年下来,只要雷声响得紧了些,都免不了会心慌。也是从那一夜过后,她同爱卿开始交好。

那一年,若莲二十,从十六岁正式下海,已经历练了整整四年,当时只觉得似乎一颗心早已经百转千回,世间事早已参透大半,可仍然做不到在爱卿面前真正超脱。那一年的爱卿就仿佛十六岁的明铛,风头一时无两。甚至,一向在若莲处走动的客人也有些许去了她院。若莲始终记得某一日她途经爱卿的院子的情形。那是秋天,院门半开着,十六岁的张爱卿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歪着,一双眼睛半开半闭,手里一把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她身侧的圈椅里坐着名男子,手里握了一卷书,目光似乎在书上,似乎又在身旁可人儿的身上。其时,爱卿院子里那株大银杏树叶子全黄了,金子也似。衬得那张脸恍若天人。若莲不知道为何会把那一个瞬间记得那么清楚,明明只看了一眼,那一幕却仿佛烙印一样打在心上。啊,不,爱卿身边的那名男子并非若莲的客人。只是,若莲在那一瞬间,忽然明白了,各行各业真的有天才这回事。张爱卿完全不需要费任何力气,就可享受到男人的娇宠,真的娇宠。从那惊鸿一瞥间,若莲清晰地感觉到,在那一刻,那个客人是真心的。且,这样的真心,在张爱卿处,从来不缺。尽管这样的真心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但起码,在那一刻,真的就是真的。

若莲知道,她真的嫉妒了。不但嫉妒人家献上的真心,更嫉妒的是,张爱卿肆意享受的姿态——那种肆意,几乎是要真正的贵族家的,被宠坏的,没有伤过心没有受过一丝一毫的苦的小姐才表现得出的坦然。呶,这才是张爱卿天赋中最最难得的部分:明明是个幼年丧母的娼家女子,偏偏可以活得跟个八旗子弟也似。

如果没有那个大雷雨之夜,若莲和爱卿大概是永远不会成为朋友的吧。她们是那么的不同。若莲永远没有爱卿那臻于化境的天真坦然,而爱卿也永远不会明白若莲的冷静和热情。可是,因了那样一夜,什么都不一样了。有时候若莲常常觉得,她最应该感谢老天的,就是那个夜晚给她的一切。

大雨如注的刹那,若莲想起了张爱卿,忽然又想起了那个几乎有着当年爱卿同样天赋的张明铛,然后,她终于没有忍住,叹息了出来。

唯有叹息。距离明铛的十八岁生日已经过了十余天。明铛的客人似乎并没有因为酒醉事件稀少下去,可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些不再是当初的那些。最最顶尖的那一拨人,已经不来了。且,也并没有如某人所愿,去到叮当处。他们消失了。有那么两三个人,若莲清楚地知道,大概是再也不会踏入张家园子。当明铛落水,那些粗鲁汉子在那里说浑话的时候,若莲已经很想叹息——张家,张家对顶尖的那拨人的最大的吸引力就在于它虽然是娼家却不像娼家。那个目光短浅,爱财如命,傻得让人咬牙的,入画,活生生地把张家的档次拉低。她们这些夫人倒也罢了,剩下的女孩子们的日子,只怕渐渐都会不好过起来。

张雪亭亦在叹息。可她担忧的却不止于此。虽然平日里她几乎不迈出她的院子,可她却知道张明铛不好,很不好。张明铛在自立门户一周以内,就把身边大大小小的丫头子全都换过,这倒没什么,的确也很该换上一换。可是,张明铛还渐渐喜欢黄昏时就喝上几杯。有留宿的客人倒还好点,若客人半夜走了,她一定会立刻再喝上几杯再睡,若醒过来没有天亮,那么一定还会再喝上几杯——而到最近,已经发展到就算已经天亮,还会再喝上几杯。这样下去的结果,不用想都知道。

而这还不是全部。最最要命的是——张雪亭敏锐地感觉到,时局不好,已经很不好。这是1930年的夏天,张雪亭几乎是嗅到了空气中渐行渐近的血腥气。虽然这些年来也历经了改朝换代,各路混战,时局似乎就没有怎么好过,可是,现在这种预感越来越强烈,强烈到想要忽略都不太可能的程度了。

雨渐渐停了。自鸣钟响过了六下,是吃饭的时间了。小凤仙觉得一点也不饿。这几天来,一直有个问题困扰着她:自己的父亲到底是不是李子明?之所以会这么想,首先是因为李子明的长相:长手长脚,肤色也并不白皙,虽然没有什么和自己特别相像的地方,倒也没有特别不象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前些日子,李子明得知若莲要将小凤仙送去美国,且只准备三个月的生活费以后,大大地发了脾气。这是十数年来,小凤仙第一次看到此人如此生气。并且,李子明最后和若莲达成协议,送小凤仙出去很好,但是是送出去读书,学费和生活费都由他来负担——“到时候你写信给我就是。”他这样对小凤仙说。

《丽人行双面燕洵》第13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