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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庆典礼上,有两首歌爆燃。
一首是校歌《灏溪号角》。
一首是乐队的队歌《风暴之歌》。
这两首歌,都是原创。属于灏溪自己的歌曲,外面,没有。乐队这次,算是出尽了风头。
校庆之后,他们队也多了两名主唱,后来有学舞蹈的学生也想加入进来。再后来,成立了文艺社。不过,那已经是水轻尘他们毕业,麦麦上了高中之后的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年前最后一章。
后面的章节,要开始感情线了。哈哈,有人肯定会讲:作者,你写的什么玩意儿啊!都55章了啊!
我们肯定是想看亲亲抱抱举高高的呀!
我还是要为自己辩驳一下:这个故事,最开始的设定,言情内容就没那么重。
另外,江雨天这个人物,和《杨柳依依》里的柳玉松接近。
新的章节,大概在初三之后更。
最后还是那句话:祝大家过一个快快乐乐的年!来年心想事成,学习的金榜题名,打工人节节高升,全部都:财源广进!腰缠万贯!
第56章遭了
上灏溪后,秦司身上发生了显而易见的变化。
首先是衣着,有了校服之后,他不再穿他原来那些破破烂烂。两套校服勤洗勤换,衣着整洁的他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再就是头发。山上水少,且挑水饮用,故而洗澡洗头的次数少,身上总有一股霉腐的酸臭味了。人说穷酸穷酸,他当真是因为穷才导致酸臭的。学校针对每个学生都收固定的水电费,冷热水自由,用多用少交一样钱,这让饱受缺水之苦的秦司在用水上完全放开了,很勤快地洗衣洗鞋洗头洗澡,这些问题就全都解决了。
不过,他的头,有时候好看,有时候也一言难尽。原因是,为了省洗发水的钱,他每剪一次头发,都几乎剔成光头。刚剪的时候那光溜溜的脑袋跟个劳改犯似的,等慢慢长长了,也就慢慢好看顺眼了。加之他本身长得修长,便有了几分野生的潇洒之气。
然后是皮肤。在学校里,不用再砍柴挑水喂牛煮饭菜喂猪打猪草的他,身上老伤痕渐愈,新伤不再添,皮肤慢慢变得白嫩许多,不再像小学时那样时时干裂。夏天也不会被太阳晒得黢黑,像个鬼叮哥儿一样,脸上只看到一双眼睛骨碌碌地转。
如果说在江家村上学的秦司像一把干盐菜的话,那在灏溪上学的他就是一根春天第一场雨后冒出的斑竹笋,又茁壮,又漂亮,又鲜嫩。
连山上的邻居见了,都说秦司自从上了灏溪之后,便有了“书生”气。
以前,除了麦麦,小伙伴几个虽然并不排斥他,但也不会很亲密地靠近他,更别说有什么身体接触了。但是现在不同,干干净净的秦司不再让人退避三舍。往返学校和家的路途中,走走停停,开开玩笑,打打闹闹,男孩子们偶尔也们搂了他的脖子,挠挠他的胳肢窝,抱着他逼供,真真正正地融入到了一起。这让秦司感受到了一种别样的温暖,这种来自朋友间温暖,在过去的岁月里,他从未感受到过。
原来,他也可以拥有奢侈的友谊。
他走路不再总低着头看地面的红沙和石子儿,脸上也不总是愁苦凄郁隔人千里的表情,偶尔也会仰起头来开怀大笑。因为麦麦,他结识了一帮像光一样照射着他的哥哥们,他们优秀,开朗,真诚,且充满对未来的畅想,让他对人生有了更美好的想法。
夜深人静时,他躺在床上,时时觉得自己无比幸运。而这幸运之源,是麦麦。因此,他又觉得,麦麦是他的幸运符。
她在,光就在。
有一天,他看到女生们在编幸运带,便鼓起勇气凑过去学。回到乐队练习室时,他拆下了那根在他唢呐上绑了几年的红布条,拿回宿舍用肥皂仔仔细细的洗了,挂在窗台上阳光最好的地方晒干,然后编成了一根红色幸运带,又重新绑在了唢呐管上。
真好看。
他对自己的手艺相当满意。
时间过了这么久,这红布条还是第一次拆下来洗,颜色还是那么地鲜亮,真是太好了。秦司像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拿着心爱的唢呐转着圈儿地看,爱不释手。仿佛因为有了那条红色的幸运带,连自己破旧的小唢呐都变得似有暖阳包裹,变得熠熠生辉,闪着金光。
“看啥子哟?唢呐变美人了?”
正当他沉迷在自己的杰作里时,水轻尘的声音惊醒了他。他抬起来,便看见水轻尘那一脸调侃,眼里却又十分复杂的表情。他其实站在窗外,看了他好几分钟才进来的。
秦司脸上一热,将唢呐放在膝盖上:“谁像你,一天到晚都想美人。”
《余寒时序》第169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