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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明漆“啪”的一巴掌,将厌的手打掉。
他恶狠狠地剜了厌一眼,心道好恶心的形容。
被挠了一爪子,厌半点没有生气,反而被刺激得有些兴奋起来,原本已经稍微恢复漆黑的瞳孔,又一次染上暗红色。
“你饿不饿?”他就跟每一个热衷于逗猫的人类一样,即便碰了壁,还要好声好气地继续哄着,“我给你找点吃的。”
戚明漆肚子里早就空了,但他并不觉得饿,大概是后半截路一直在犯恶心,连胃口都没了。
他跟厌比划着问:什么时候出发?
“就现在吧。”厌扯过那件斗篷,又将戚明漆裹起来,“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收拾一下,我们该出发去做准备了!”
他低下头,用鼻尖碰了碰戚明漆露出来的脸侧:“等到回去,我就要……”
后面的未尽之言被呼啸的风雪吞没,城楼上士兵们拿起武器,战意高昂,振臂高呼回应厌的号召,一时间无数兵戈碰响发出脆鸣,世界变得万般嘈杂,寒风如同刀割一般刮过皮肤,戚明漆猛地抬头,只感觉到有如蝴蝶翩飞而过的触感,在他脸上转瞬即逝。
厌拿上面具,将手中长枪高高举起:“走吧!我们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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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人马刚一抵达玄南关外,就被南军探子察觉,果真如戚明漆所料,不出半个时辰,南军右翼就有了动作。
厌担心戚明漆的马跟不上战马速度,索性没让戚明漆自己骑马,他将人抱在怀里,跟自己同乘一匹马,奔跑在军队最前方。
进入玄南关后,厌转头高声吩咐黎云:“你带上所有黎姓兄弟,在外面观察情况,如果他们过来了,就将人引进来。”
黎云点头,将手放在嘴边,吹了一声口哨。在他身后,所有戴着异形面具的士兵调转了马头,跟着黎云朝离开峡谷的方向奔去。
接下来,要怎么伏击敌人呢?戚明漆发现自己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这属于军事作战范畴了,他并没有半点经验。
他抬起头,从这样的角度,只看得到厌被面具覆盖的下巴。那是一张兵主蚩尤相的狰狞面具,有着青铜般的底色,整张脸以鲜亮饱满的色彩,绘满怪异、扭曲的线条,既像是某种巫祀的图腾,又像是某种经文,双眼处则点缀着两颗血红的宝石。
不知道厌在想什么呢?会不会担心他们能否成功突围?还是在为即将可以见血而兴奋?
戚明漆发现自己并没有很担心是否会死在这儿,到底是太过于信任作为重要男二的厌,不会就这么轻易挂掉,还是因为他的怀抱太过于炽热可靠呢?
又或许是那句不容置疑的宣言。真正的强大者,甚至不需要抱有希望,不需要恳求上天垂怜,无惧任何险境与苦难,他只要一路冲锋,所过之处无人胆敢阻拦,他的宣告,就是将全部命运羁绊斩断的锋刃。
他说,我们该回家了,那就是一定会带大家回去,回到北国的安馨家园中。
深入峡谷后,距离天回山脉也越来越近,厌逐渐放慢速度,待到身后士兵们跟着停下来后,他朝所有人发号施令:“最后方二百人,弃马以盾牌作掩蔽,伏趴在地面,一百人以雪覆没,其他人随我往前行进,收声敛气,等我号令!”
话音刚落,所有人都有条不紊地动了起来。他们都是跟着厌征战近十年的精兵,早已养出绝佳的默契,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毫无条件完全信赖着他们的主将。
虽然厌不向上天祈求垂怜,但上天依然赐福于他,不多时,天空下起细细密密的雪,雪片在天地间翻滚,逐渐将峡谷深处的轻骑身影模糊了起来。
外面布置埋伏的动静也逐渐平息下来,说明一切都准备妥当,只待猎物入网。戚明漆忍不住探头出去看,按照他对南军速度和距离的估算,右翼军队会在半个时辰内抵达谷口,那将会是一决生死的时机。
寒风灌入鼻腔有种令人窒息的冷,戚明漆刚咳嗽一声,就被头上一只手按回斗篷里,暖意从他脸侧贴着的胸膛传来,顿时驱散了所有寒冷。
虽然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但厌的怀里就好像一方与世隔绝的福地,在这里,几乎感受不到寒冷,甚至连时间流逝的快慢也变得无法判断,只剩下了永恒,永恒的安然和宁静。
突然间,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戚明漆感觉到地面传来震动,震动中夹杂着无数杂乱的马蹄声和呼喝声,那是数不清的骑兵正涌入玄南关。黎云与数十名九黎族人奔向峡谷深处,临到要接近士兵埋伏之处,所有人仿佛都心怀默契,从两侧靠近山崖之地绕路,与厌的队伍汇合在一起。
几乎就在他们刚一跨越的瞬间,后方骑兵前锋便死死地咬着追了上来,厌大喝一声:“刺——”
数百支长矛从雪地中齐刷刷地弹出,将敌人的必经之路变为布满荆棘的死亡地域,那些看见埋伏的骑兵们根本来不及停下,最前方的人已经踩进埋伏,刚一踩到盾牌,就被长矛捅穿马腹,甚至连人一起被刺中。无数杂乱的马鸣哀嚎声充斥着峡谷,战马上的士兵纷纷滚落在地上,滚烫的鲜血甚至内脏四下喷涌,将原本雪白的地染成鲜红色。
而后方的骑兵在惯性冲力中来不及收势,只能一个接一个地扑上来,到处都是人仰马翻,战马和骑兵相互踩踏着,有的被同伴撞倒,有的被雪下的埋伏刺死,几乎很快的,所有南军都乱了阵脚。
鲜亮的血色和浓郁的血气让厌变得兴奋到了极点,他狂傲地大笑着,挥舞长枪高声喝道:“所有人,随我冲锋!”
《穿书读者和主角》第65章(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