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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马载着厌和戚明漆飞驰出去,如同第一支离弦之箭,势不可当地突进南军人马。厌举起手中那把重达数十斤的长枪,将它如同标枪一般猛力投掷出去,令人惊撼的力道瞬间将前方四五名骑兵连成串地贯穿逼退,连带着压倒了他们身后一片士兵和战马。
那匹战马如同天神降世,闪电一般越过慌乱的南军,马蹄铁掌落脚之处,几乎踩烂那些茫然失措的士兵的脑袋,鲜血和脑浆在马下喷溅,那些因砍杀喷出的鲜血也高高地飞扬起来,让他们如同沐浴在鲜血之中。
戚明漆看不见这些,他将脸埋在厌怀里,死死地搂住厌腰间,生怕被甩出去,耳边只有无数凄厉的哀嚎和嘶吼声,仿佛外面是地狱,厌带着他在地狱火海中穿行,冤魂厉鬼拼命嚎叫着,要将他们拖住留下。
地面潜伏的士兵举着盾牌跃起,挡开南军骑兵,当他们的同伴从后方跟随厌冲锋路过时,每个人都伸出手,被同伴拉上马,最后一个不落地全部上了马。所有人都将马刀或者长枪从旁侧横刺出去,当他们沿着厌开辟的道路往前时,利刃如同收割机,将两侧的敌人划伤、斩断。
厌驱使着战马来到被长枪贯穿的南军面前,减慢速度,猛地从对方胸口中抽出长枪,鲜血如同泉涌喷出,他沐浴在鲜血中,展露出比任何一个地狱恶鬼更要邪恶的面容,将长枪指向下一个待宰的羔羊。
不知道过了多久,戚明漆只知道载着他们的战马一直在往前奔跑,仿佛没有任何阻碍,直到周围的嘈杂平息下来,他忽然听见头上传来厌的声音:“小七,我们出来了。”
戚明漆扒着斗篷探出头,越过厌的肩膀往后看,看见他身后被呼啸寒风吹得猎猎作响的披风,像是一面旗帜在雪白的天地间翻涌着,为身后千名将士们,指引归家的方向。
最远处的地方,铁灰色的云层聚集在天回山腰,仿佛都被染上一层血色,天际之下是看不见尽头的重甲骑兵,追赶在他们身后,却因为行军速度迟缓,逐渐被甩开越来越远的距离。
厌几乎满身都沾染着敌人的血,就连那张蚩尤相面具,亦是血迹斑驳。戚明漆和那双镶嵌着红宝石的位置对视了片刻,他忽然涌起一阵冲动——想看一看面具下的脸。
手比脑子先一步做出了反应,戚明漆抬手,将面具掀开一半,露出厌苍白而俊美的面容,他也在专注地盯着戚明漆,依然有种散不开的邪异气质,却温柔地微笑起来。
当戚明漆还不知道接下来该要做什么时,厌忽然收紧了搂着他腰间的手臂,让他更加贴近自己,然后凑过去,很轻地吻了一下他的嘴唇。
第34章
“日升其东,天高百川逝,我见山河长巍峨,生如烛火明灭转,百年尔尔殊同归,携汝魂归旧故乡……”
几名年纪稍长的士兵抱着武器,低声在篝火前唱着祭歌,厌站在宽阔的河道边,将手中一杯酒尽数倾倒在河水中,送别他们已经逝去的战友。
当他们从南军包围中脱逃后,一路朝着北方狂奔而去,不多时,就与剩下那批将厌手下三千人拦截的南军相遇。这一万人当中,为了围杀厌带领的一千人,还分出去了两千人,所以只剩下八千人。
厌率领一千人赶到后,从后侧发起攻击,与那三千人前后将南军夹击,将敌人打得兵荒马乱,再也顾不得什么战术、排阵,在主将的指挥下,只知道慌张朝南方奔逃。
敌逃我追,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是厌最喜欢的。他将戚明漆放下后,让大部队先行朝北方撤离,自己则带着全部九黎族人,又去追赶南军了。
戚明漆本来还有点担心,但一个时辰后,厌就带着人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个插了羽箭的脑袋,应该就是此次下南国派出的主将,男神的政敌孙将军。
真厉害啊。就连戚明漆都忍不住心生敬畏。虽然没有亲眼看见那一幕,但他很清楚能在万军丛中取其主将首级,是何等勇猛才能办到的一件事情。
他们走了小半天,当进入上北朝境内后,这才放缓速度,最后在一处河道旁停了下来,整顿人马、清点人数,暂作休息。
死了四十多个人,都是没能从玄南关中冲出来的兄弟,还有五六十个重伤,二三百人轻伤,身上各处挂着不足以致命的伤口。
戚明漆跟在黎容身后,帮着他们照顾受伤的士兵。等到黎容安顿好所有重伤士兵,厌也回来了,有其他士兵给黎容帮忙,有没有戚明漆都无所谓,戚明漆就被厌抓着手腕拖走了。
厌不知道上哪儿顺了点别人烤好的兔肉,撕成小块喂给戚明漆吃,他自己也吃了一些。两人坐在篝火前狼吞虎咽着,他们都很饥饿了,哪怕是口中的肉淡然无味,依然吃得很香。
吃到厌手里还剩下最后一块时,他看了看眼巴巴望着他的戚明漆,然后将那块兔肉丢进嘴里。
戚明漆愣了一下,当他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时,瞪着厌的眼神中几乎喷火。
“小七,来这儿吃。”厌指着自己的嘴唇,咧嘴含含糊糊笑道,“我给你留着呢。”
啊啊啊啊!戚明漆被气到丧失理智,现在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要把这个死神经烤着吃了!
他扑上前去,起先厌略有些诧异,以为他破天荒开窍了,要主动一回。可没想到戚明漆扑上来后,很轻地在他脸侧拍了一下,厌猝不及防被这么一推,嘴里那块肉便咽了下去。
厌剧烈地咳嗽起来,他被油呛到了,一边咳嗽,一边还盯着戚明漆笑。最后实在咳得受不了了,他才拿出清水灌了好几口,将口中和喉咙里的油烟洗掉。
《穿书读者和主角》第66章(第1/1页)